“政策红利+优质服务”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3.办理流程。由学校提出正式申请,同时提供教育部或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正式文件等证明材料,教育部门审批管理的职业院校由市教育和体育局审核、确认,人社部门审批管理的技工院校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报市政府批准后落实。
四、本细则,施行时间与《关于促进人力资源聚集的十六条政策措施》(攀委办发〔2021〕5号)施行时间2021年6月12日一致,由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