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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邑县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大邑县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成都市大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0-07-10 | 4154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D 类(其他高级人才)

主要包括:具有正高级(若相关行业领域不设正高级层次的须为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国内外高校毕业生(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省或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市级工艺美术大师;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具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其它按相关规定享受高层次人才政策的人才;经评审相当于上述层次或具有同等资质的人才。

五、E 类(县级优秀人才)

主要包括:“985”或“211”等重点高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市级医学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省市优秀教师、地级市名师、名校长等;县级首席技师工作室、名师名医工作室领衔人;拥有市级自主发明专利,且从事研发工作的科技工作者;规模以上企业的主要负责人; 税收收入上 1000 万元或新到大邑投资上 5 亿元的企业副总及以上经营管理人才;经评审相当于上述层次或具有同等资质的人才。

(《大邑县高层次人才分类基本目录》根据人才供求情况适时更新)

 

 

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 县检察院,县人武部,县级各群团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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