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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残疾预防 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国办发〔2021〕50号

政策来源:国务院 | 发布机构:国务院办公厅 | 发布时间:2022-01-05 | 2830 次浏览: | 分享到: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00133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优抚安置    

发文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1年12月14日    

标  题: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办发〔2021〕50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05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残疾预防

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国办发〔2021〕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21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


残疾严重损害个人健康、家庭幸福,影响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好残疾预防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全民族健康素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十三五”期间,通过制定实施《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残疾预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政府主导、多部门协调联动、社会共同参与的残疾预防工作格局初步形成,残疾预防法规政策更加完善,遗传和发育、疾病、伤害致残防控及残疾康复服务各项任务有效落实、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当前,我国发展已进入新阶段,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康中国建设和新时代残疾人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残疾预防,有效减少和控制残疾发生、发展,依据《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等法规、政策,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将残疾预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民动员、科学施策、依法推进,提高全社会残疾风险综合防控能力,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联防联控。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协调联动、社会共同参与的残疾预防工作格局。强化政府责任,加强跨部门协作,完善防治策略、制度安排和保障政策。落实单位、个人责任,调动全社会积极性,形成政府、社会、个人协同推进残疾预防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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