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成都市温江区商务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促进专业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成都市温江区商务局 | 发布时间:2019-11-27 | 2492 次浏览: | 分享到:

特定产业类企业是指属于该楼宇特定产业方向的楼宇入驻企业。

贡献型企业是指新注册并在入驻六个月内产生经济贡献,年度地方经济贡献不低于1000元/平方米、总量不低于50万元/年的楼宇入驻企业。

第三条 兑现标准

(一)对入驻企业,仅扶持专业楼宇中属于该楼宇特定产业方向的企业。

(二)贡献型企业不受本条第(一)项的限制,按本政策规定标准的100%享受扶持。

(三)凡按照本政策对运营企业的奖励,运营企业将奖励资金的30%发放给运营管理团队。

第二章 扶持政策

第四条 鼓励楼宇运营企业主动招商

楼宇运营企业每自主新引进一户纳入统计单位的特定产业类企业或贡献型企业(由区投促局认定),且该企业入驻满两年的,给予运营企业10万元一次性奖励。同时,所引进企业年度营业收入达1000万元及以上的,再增加运营企业奖励2万元,以此类推(即年度营业收入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再增加2万元),累计奖励总额不超过50万元;所引进企业被认定为成都市总部企业和温江区贡献型企业的,每认定一户,再分别给予运营企业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第五条 鼓励运营企业统一运营

(一)楼宇运营企业自持物业面积达5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出租满两年的,按实际租用面积(不包括地下车位等非办公面积,奖励面积不超过50000平方米),每年以15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运营企业奖励。

(二)楼宇运营企业对本楼宇非自持物业进行统一招商运营,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及以上,且签订招商合同5年及以上的,按照租赁实际使用年限及合同实际面积,每年以5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运营企业奖励,奖励面积不超过50000平方米。

(三)对待建、在建楼宇进行重大项目定制建设的,在申报成为专业楼宇或创建型专业楼宇,且该重大项目入驻后,按其中特定产业类入驻企业的实际定制面积(奖励面积不超过30000平方米),以最高不超过35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运营企业一次性奖励。

第六条 鼓励楼宇改造升级

(一)改造升级补贴。楼宇进行软硬件以及商务、生活性服务业配套设施的改造升级,按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实施主体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二)商务楼宇评级奖励。对被成都市楼宇等级评定委员会评定为“甲级”“超甲级”的楼宇,分别给予运营企业1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七条 鼓励运营企业创新增值服务

楼宇的运营企业,在楼宇内组建管理服务工作站,指定专人与温江区政府的相关部门对接,动态提供楼宇及入驻企业相关信息,协助入驻企业落地注册,并在提升楼宇整体入驻率、企业对地方经济贡献、社区服务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经认定,根据工作质量和成效,每年分别给予运营企业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