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资助资金使用范围
1. 国家、省、市科技项目管理规定所产生的人员、设备、 材料、测试化验加工、燃料动力、技术引进、出版/文献/信息传 播/知识产权事务、劳务等费用。
2. 办公楼、生产厂房建设;办公设备、办公用品购置,注 册登记费等企业建设运营方面的投入(不含政策其它覆盖内 容)。
附件 2
购房补贴评审指标
(一)根据上年度地方贡献进行额分配。具体方法如下:
(二)新引进的世界 500 强、行业前 10 强企业总部或特别重大项目支持人数按照合同约定补贴比例(补贴人数不超过企 业总人才数的 50%,最高不超过 5 人)对企业人员进行购房补贴。
(三)企业获得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总金额不超过该企业 上一年地方经济贡献额。
同时符合上述多款条件的单位,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确定 其可享受购房补贴人员的名额。
附件 3
租房补贴评审指标
(一)根据上年度地方贡献进行名额分配。具体方法如下:
上年度地方贡献(万元) | 租房补贴名额 |
3000(含)以上 | 10 |
1000(含)—3000 | 6 |
500(含)—1000 | 4 |
300(含)—500 | 2 |
(二)新引进的世界 500 强、行业前 10 强企业总部或特别重大项目支持人数按照合同约定补贴比例(补贴人数不超过企 业总人才数的 50%,最高不超过 10 人)对企业人员进行租房补贴。
(三)企业获得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总金额不超过该企业 上一年地方经济贡献额。同时符合上述多款条件的单位,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确定 其可享受租房补贴人员的名额。
附件 4
人才认定目录
牵头认定部门 | 国内外顶尖人才 | 国家级领军人才 | 地方级领军人才 | 其它人才 |
区委组织部 | 诺贝尔奖(物理、化 学、生理或医学奖)、拉斯克奖、图灵奖、菲尔兹奖获得者 | 国家“千人计划”人选 (含国家“青年千人计划”) | 省“千人计划”人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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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尔夫奖获得者 | 国家“万人计划”人选 | 省“天府万人计划”人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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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人选 |
| 市“蓉漂计划”人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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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发展卓越人才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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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宣传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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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单项奖(含子项 5 个:文艺类图书、电影、电视剧片、戏剧、歌曲)主要作者(含编剧、导演)和主要演员前 3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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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优秀成果项目第一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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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 5 年,入选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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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 国家实验室主任、副主 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 | 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前 5 名; | 担任关键技术岗位的其他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