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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4年四川省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 发布机构: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 发布时间:2024-06-06 | 265 次浏览: | 分享到:

川农函〔2024〕279号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法院、检察院、经济和信息化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供销合作社:

现将《2024年四川省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工作中如有任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各省级部门联系。

联系人:农业农村厅 骆  磊,028-85505855

省法院 刘  景,028-87567667

省检察院 李洪梅,028-86581981

经济和信息化厅 黄仲泉,028-86262091

公安厅 吴  潘,028-86302819

省市场监管局 易  锋,028-86607582

省供销社 张永盛,028-86623358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公安厅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6月 3 日


2024年四川省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


2024年,全省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坚持底线思维,坚持从严从实,发挥好协调机制作用,扎实推进农资打假专项治理,严格整治不合格产品,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行为,净化线上线下农资市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全年农业生产和粮食丰收保驾护航。

一、加大排查力度,严格整治不合格农资产品

1.集中线下拉网排查。在重点农时期间,组织开展农资质量拉网式排查,重点就农资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资质是否具备、进货查验制度是否完善、购销台账记录是否清晰、产品标签标识是否真实等开展检查,一旦发现不合格产品,立即清理下架。以省市县交界地区、农资经营集散地、城乡接合部等为重点,针对“忽悠团”流窜作案、假劣种子化肥坑农害农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从农资使用端倒查发现假劣农资违法线索,通过飞行检查、暗查暗访、群众走访等方式,主动提高问题发现率,紧盯线索,严查到底(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组织线上网络销售整治。协同构建网络销售农资监管制度,督促电商平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加强对互联网销售农药、兽药、农用地膜等农资的管理,组织电商平台开展自查清理,对平台内农资经营者的资质条件、备案信息等加强核验,对违法产品及时采取警示、下架等措施。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网络种子经营者应当事前取得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按规定进行种子经营备案,严肃整治网络涉种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问题,严厉打击网络违法销售种子行为,严防在适宜种植区外推广种植(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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