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创新创业政策服务平台!  ——让政策更好地引导创新、服务创新
会员专属,享看即看!
当前位置:

关于促进低空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政策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时间:2024-06-04 | 225 次浏览: | 分享到:

川办发〔2024〕24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我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低空经济战略部署,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试点先行、安全发展原则,以培育低空经济市场为重点,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低空航线网络构建,巩固拓展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成果,增强低空飞行服务保障能力,提升通用航空(以下简称通航)制造业水平,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到2027年,建成20个通用机场和100个以上垂直起降点,实现支线机场通航全覆盖,试点城市低空监管、服务、应用一体化信息平台建成投用,低空空域分类划设和协同管理取得突破性进展,在通航装备制造、低空飞行运营等领域各培育形成3—5家行业领军企业。到2030年,全面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覆盖广泛的飞行起降基础设施网络,空域管理和服务水平更好适应飞行活动需求,通航装备制造能力、产业配套协作水平国内领先,形成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品牌产品。

二、重点任务

(一)培育壮大低空飞行应用市场。

1.开通通航短途运输服务。率先在省内试点城市之间开通常态化运营航班,构建全省短途运输航线网络,积极探索在高原地区开展短途运输服务。推动通航短途运输接入公共航空运输销售系统、离港系统,鼓励通航企业、运输航空公司开通通程航班。鼓励试点城市探索新型飞行器商业应用模式,发展商务出行、空中摆渡、私人包机等新业态。

2.发展无人机物流配送。构建航空物流“干—支—末”网络,推动无人机深度融入末端物流,探索可持续运营模式。支持利用既有机场开通无人机货运航线,开展跨区域、中短途无人机物流,加强与其他交通方式衔接,实现物流网络市县互达、城乡兼顾。支持有条件的社区、商业圈、医院、露营地、公园等开展无人机末端配送。

3.扩大低空公共服务范围。拓展低空公共服务在森林草原防灭火、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抢险、医疗救护等领域的应用,打造航空应急救援基地,提升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救援、预警监测服务水平。扩大低空农林作业应用,基本实现主要林(牧)区航空护林(草),提高农业航空作业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推广低空电力作业、航空探矿、航拍航测、人工增雨、气象探测、生态监测等服务,满足多样化作业服务需求。扩大政府购买低空公共服务范围。

4.拓展低空消费市场。推动旅游景区开通低空旅游线路和观光圈建设,支持短途运输、低空旅游融合发展。支持建设航空运动体验基地和航空飞行营地,举办大型航空体育和无人飞行器等赛事活动。鼓励发展以低空经济为主题的新型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支持举办航空会展、航空论坛,支持开发低空文创产品。加大低空文化宣传力度,开展大众科普教育活动。加强低空经济各类人才培养引进,支持高校相关专业学科建设。培育低空飞行消费人群,拓展消费市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以上内容来自于网络,仅供学习使用,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