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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深化复工复产促进稳产满产政策措施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0-11-18 | 2499 次浏览: | 分享到:

8.鼓励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稳产促销。对我区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2020年销售额较2019年每增加500万元,给予5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其他限额以上企业2020年销售额较2019年每增加500万元,给予3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解释及兑现单位:区商务局)

9.对疫情期间新引进企业注册落户在经区级以上认定的特色楼宇(园区)的,将新引进企业2020-2021年度区级贡献部分的20%奖励给楼宇(园区)运营商。(解释及兑现单位:区总部经济局)

10.鼓励企业扩大出口稳外贸。对2020年我区独立法人企业为开拓海外销售市场而发生的认证费、审核费、产品检验检测费给予70%、最高50万元补贴。对2019年出口额在300万美元(含)以下、300万美元以上的本地独立法人企业,对其2020年投保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按实缴保费扣除省补的差额部分分别给予100%、80%,最高200万元补贴。企业通过成都公路口岸报关,免收其在疫情期间,在公路口岸发生的进出口集装箱堆存费。(解释及兑现单位:区商务局、区口岸物流局)

三、破解资金难题

11.搭建经开产融合作平台,开展企业融资需求“一对一”金融快递服务。建立重点企业“一企一银团”联动机制,提供个性化、定制化融资服务。建立“直投绿色通道”,支持中小微企业采用可转股债权投资等模式直接融资。(解释及兑现单位:区国资金融局)

12.做强金融担保业务。3月底前完成经开区中小担增资1.5亿元,对区内中小微企业在疫情期间的金融服务给予及时支撑。(解释及兑现单位:区国资金融局)

四、破解物流难题

13.支持物流中转。对疫情期间,区内各整车企业从疫情较重地区运入配套零部件至临时中转站的,其站内产生的相关防疫费用,进行全额补贴。(解释及兑现单位:区口岸物流局)

14.鼓励企业在我区新设立物流中心。对2020年在我区注册设立独立法人公司,建立主导产业西南地区区域配送分拨中心、物流采购中心和结算中心的,对其在龙泉物流中心租用仓库(保税库),自计算支付仓租之日起2年内,按10元/m2?月(保税库20元/ m2?月)的标准据实给予每年最高200万元(保税库最高100万元)的租金补贴。(解释及兑现单位:区口岸物流局)

15.支持物流企业渡难关保畅通。对我区独立法人物流企业租赁龙泉物流中心仓库达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给予疫情期间5元/ m2?月、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租金补贴;对我区独立法人的小微物流企业(员工人数20人及以下),给予其2020年度区级财力贡献50%的一次性补贴。(解释及兑现单位:区口岸物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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