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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成都市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政策来源: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时间:2024-05-24 | 401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进一步推进全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建设,成都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起草了《成都市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为了加快政策出台、更早地惠及企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向市经信局反馈。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5月31日。联系方式:企业服务处,电话:61881604。

 成都市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附件

 

成都市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成都市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待报请市政府常务会审定后印发),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精准落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支持企业转型升级

(一)推进数字化咨询诊断。支持试点企业自主选择遴选出的数字化服务商对其研、产、供、销、服、管等全环节开展数字化转型咨询诊断服务,摸清数字化转型现状、难点痛点和发展需求,形成需求清单和数字化诊断报告,对参与诊断并实施数字化转型改造达到标准的企业,给予诊断费用全额事后补贴,每户最高不超过4万元。

1.申报条件:汽车零部件及配件、中药饮片加工、化学药品制剂、智能终端、集成电路制造5个试点行业中参与数字化转型咨询诊断并实施数字化转型改造达到验收标准的中小企业。

2.支持标准:按照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咨询诊断服务合同,给予全额补贴,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4万元。

3.政策咨询: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企业服务处,联系方式:61885840。

(二)支持数字化转型改造。支持企业在试点期内开展数字化改造,对改造后达到验收标准的企业,按照不超过企业改造投入50%的比例,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资金补助。数字化改造投入包括企业在数字化改造中购买相关软件、云服务及传感器、网关等必要的数据采集传输设备,以及相应的数字化服务支出等。

1.申报条件:汽车零部件及配件、中药饮片加工、化学药品制剂、智能终端、集成电路制造5个试点行业中实施数字化转型改造达到验收标准的中小企业。

2.支持标准:按照企业数字化改造投入(包括购买相关软件、云服务及传感器、网关等必要的数据采集传输设备,以及相应的数字化服务支出等)50%的比例,给予最高100万元资金补助。

3.政策咨询: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企业服务处,联系方式:61885840。

(三)支持建设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对生产车间认定为市级数字化车间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对工厂认定为市级智能工厂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鼓励数字化车间升级建设智能工厂,认定后按智能工厂奖励标准给予补差。对多个生产车间被认定为市级数字化车间的企业,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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