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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武侯区促进电商直播产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0-08-05 | 2028 次浏览: | 分享到:

文  号:成武府办发〔2020〕28号    签发单位: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签发时间:2020-08-05                        生效时间:2020-09-05    



成武府办发〔2020〕28号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武侯区促进电商直播产业发展

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产业功能区,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武侯区促进电商直播产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已经七届区委第155次常委会议和区政府第9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5日


武侯区促进电商直播产业发展扶持办法

(试行)


为大力优化电商直播产业发展环境,推动电商直播创新发展,深度赋能产业数字化转型,打造业态丰富、人才集聚、创新驱动的电商直播产业生态,特制定本扶持办法。

一、扶持对象

在武侯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电商直播运营、应用及专业配套服务的企业、机构和开展电商直播活动但未注册独立电商法人的传统生产型企业。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财务记录,当年度信用记录无严重失信行为。

二、扶持内容

(一)鼓励引进MCN机构

1. 对新设立或迁入武侯区的MCN机构等专业直播运营商,按实缴注册资本每满1000万元,给予2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 对在全国主流电商直播平台排名前5的MCN机构落户武侯区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开办奖励。

3. 对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电商示范企业的MCN机构落户武侯区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开办奖励。

上述三项企业可以同时享受。

(二)鼓励MCN机构聚集

1. 房租补贴。对新入驻武侯电商产业功能区,缴纳了办公场地租金,年度网络销售收入或主营业务收入达到相应梯度标准的MCN机构,经武侯电商产业功能区管委会认定,按照第一年100%,第二年60%的标准给予房租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60元/平方米。

2. 装修补贴。对新入驻武侯电商产业功能区,每年或两年平均经济贡献达到相应梯度标准的MCN机构,经武侯电商产业功能区管委会认定,给予一次性装修补贴。补贴面积最高不超过2000平方米,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元/平方米。

(三)鼓励MCN机构壮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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