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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政策事项调整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时间:2024-05-13 | 530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深入实施制造强市战略,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前期我局制定了《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府规〔2023〕2号)(以下简称《通知》)。按照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结合工作实际,拟对《通知》相关政策事项进行调整,具体为删除“一、支持产业建圈强链”“(三)提升供应链现代化水平”中的“鼓励企业就近供应链采购,按新增采购额的1%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通知》实施细则相关内容同步调整。

因按上级文件要求尽快调整,故根据《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缩短公开征求意见期限,若有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5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须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回复格式详见附件2)反馈我局。提出意见、建议的单位应在有关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应在有关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人:政策法规处 朱浩

联系电话:028—61884582

电子邮箱:cdjxjzcfg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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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府规〔2023〕2号)

2. 意见反馈表

成都市人民政府文件

成府规(2023]2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成都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成都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7日


成都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成都市关于坚定不移实施制造强市战略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相关精神,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国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支持产业建圈强链

(一)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支持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建设,对纳入创建的给予集群发展促进机构最高1000万元奖补,用于产业项目、公共服务、共性平台和自身建设等。(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发改委、成都高新区管委会)

(二)引育产业链重点企业。对产业链支撑性龙头项目、关键性配套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的5%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500万元支持;对特别重大的产业项目,按“一事一议”原则给予固定资产投资补贴、贷款贴息、贡献奖励、股权投资等综合支持,市、区(市)县两级联合推动落地。积极保障“链主”企业和公共平台用地,允许其在保持用地性质、用途不变前提下,将一定比例的生产用房转让给相关企业。【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投促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三)提升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支持企业用好成都口岸物流资源优势,构建安全稳定的供应链体系。鼓励龙头企业和企业联盟开放供应链体系,对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下同)主管部门认定且正式推行的供应链创新应用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鼓励企业就近供应链采购,按新增采购额的1%给予最高 100万元奖励对列入市级以上推广使用的行业供应链平台,按照实际投入的50%给予每年最高200万元补贴,最长补助3年。(责任单位:市口岸物流办、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金融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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