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青羊区关于支持工业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9-05-10 | 1996 次浏览: | 分享到:

(三)支持新办企业。

3. 支持快速成长。新办工业软件企业自税务登记之日起五年内,年区级地方贡献在 50 万元及以上按其区级地方贡献的 80%、80%、80%、60%、60%予以扶持;其中对入驻产业功能区(集聚区)的新办工业软件企业,按其区级地方贡献的 100%、90%、80%、70%、60%予以扶持。鼓励总部企业实行“总部+基地”发展模式,通过增设分支机构或调整核算方式产生的地方贡献增量部分,可参照新办新引进企业扶持标准给予企业奖励。

(四)鼓励创新应用。

4. 打造示范应用。每年评选一批工业软件新产品在新经济场景应用的优秀项目,根据项目带动力、示范效果等,择优给予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的奖励。

5. 加强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开展平台创新,每年评选一批区级平台创新项目,根据项目创新性、社会经济效益等,择优给予单个项目不超过 30 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国家、省、市级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产学研联合实验室、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企业 50 万元、20 万元、10 万元一次性补贴。

6. 培育高新企业。对首次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工业软件企业,当年一次性给予 20 万元的奖励;对后期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当年一次性给予 10 万元的奖励。

7. 开拓军工市场。鼓励工业软件企业认定为军民融合企业,参与军民融合企业间协作。对新取得军工资质认证(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认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名录认证)的工业软件企业给予每个资质10万元奖励;无资产关联的军民融合企业之间年度采购产品(产品或服务)总额超过100万元的,首次申报按采购额的 0.5%给予补贴,再次申报按采购额较上一年度增加部分的 1%给予补贴,单户企业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 200 万元。

8. 参与军品研发。工业软件企业认定为军民融合企业并成功获得军工装备总体、关键分系统、核心配套产品研制项目,获得市级军民融合产业资金支持的,按项目研发合同的 10%再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补助;对军民融合企业参与军工装备总体、关键分系统、核心配套产品项目预研但未获得最终研制任务的,按研发成本的 10%再给予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补助。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