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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届“安逸四川”文旅宣传 优秀作品评选活动的公告

政策来源: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 发布时间:2024-04-25 | 89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引导和激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四川文化旅游宣传推广,讲好四川文旅故事,传播四川文旅声音,不断提升巴蜀文化影响力和四川旅游吸引力,促进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根据《“安逸四川”文旅宣传优秀作品评选办法》(川文旅规〔2024〕1号),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举办第三届“安逸四川”文旅宣传优秀作品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

二、组织实施

主办单位: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承办单位:四川省艺术研究院

三、申报对象

社会各界(包括但不限于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个人等)或境外友人自愿申报。

四、作品类别

(一)视频类。包含短视频、宣传片、纪录片、微电影、微短剧、音乐短片(MV)、视频日志(VLOG)、动画短片等。

(二)图文类。包含软文、新闻、散文、游记、攻略、文艺评论等。

(三)友好推广类。境外友人申报的视频作品或面向境外宣传的视频作品。包括短视频、宣传片、纪录片、微电影、音乐短片(MV)、视频日志(VLOG)等。

五、申报条件

(一)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四川文化旅游为主题进行创作的视频或图文作品。

(二)视频类和图文类作品须在省级及以上媒体(公开出版发行的报刊、杂志,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新媒体,以及有影响力的自媒体上公开发布发表,宣传效果突出;友好推广类作品须在境外媒体(新媒体)公开发布发表。

六、报送要求

(一)申报作品贴合四川文化旅游宣传主题,导向正确、主题鲜明、构思新颖、内容真实、传播广泛,宣传效果好,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内容。

(二)视频类作品时长原则上30秒—15分钟,特别优秀的作品时长可适当放宽(纪录片不受时长限制),申报作品如为同一系列择优选取不超过3件报送,格式要求AVI、MP4、MOV等,分辨率1080P及以上。

(三)图文类作品原则上为单篇稿件,申报作品如为同一系列择优选取不超过3篇报送,以WORD、PDF等格式排版。

(四)友好推广类作品时长原则上30秒—15分钟,特别优秀的作品时长可适当放宽(纪录片不受时长限制),格式要求AVI、MP4、MOV等,分辨率1080P及以上。如以外语呈现的需在视频中配中文字幕或另行提供中文文本,如以中文呈现的需在视频中配外语字幕或另行提供外语文本。

(五)申报作品须为2023年度已公开发布(发表)的原创作品,报送者对作品拥有完整版权,不得抄袭或擅自使用他人作品。作品如含有非原创性的内容,包括画面、片段、歌曲或者音乐等,必须注明内容的来源。如有侵权行为,主办方有权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回奖项,涉及法律责任由作品申报者全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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