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经信财〔2024〕19号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优化能源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成都市优化能源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办发〔2022〕36号)和《成都市优化能源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措施实施细则(试行)》(成经信能源〔2023〕52号)相关精神,现将2024年成都市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梯次利用、再生利用补贴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牵头组织企业于2024年4月25日前,自行登录成都市“天府蓉易享政策找企业”智能服务平台(企业登录地址https://tfryx.tfryb.com/;平台操作咨询电话:028-63911260)注册账号,获取登录身份后,按要求填报并上传相关项目信息及资料(平台操作指引见附件1)。
项目所在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在线审核并提交(管理员登录地址http://10.1.213.121/cdprs/#/userLogin;平台操作咨询电话:028-63911260)。
二、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项目申报
(一)支持标准
支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经认定,按照年度回收处理电池重量500元/吨,给予单个回收企业年度最高100万元奖励。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依法经营的企业及相关组织机构,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等事故,未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有效期内,涉及项目应符合安全、环保、建设、消防等法律法规。
2.上一年度在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中未引起环境污染或生产安全事故。
3.经成都市推荐,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梯次利用或再生利用企业名单。
4.申报周期范围为2022年7月15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申报材料
1.《成都市支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补贴资金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梯次利用、再生利用的公布名单文件。
4.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实际交易量的文件、发票或银行付款凭证等支撑材料。
5.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采购合同、出入库台账、电池检测报告。
6.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需具二维码标识,若涉及2022年,请额外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