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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成都市氢能产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时间:2024-04-19 | 139 次浏览: | 分享到:

成经信财〔2024〕18号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优化能源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成都市优化能源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办发〔2022〕36号)和《成都市优化能源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措施实施细则(试行)》(成经信能源〔2023〕52号)相关精神,现将2024年成都市氢能产业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牵头组织企业于2024年4月25日前,自行登录成都市“天府蓉易享政策找企业”智能服务平台(企业登录地址https://tfryx.tfryb.com/;平台操作咨询电话:028-63911260)注册账号,获取登录身份后,按要求填报并上传相关项目信息及资料(平台操作指引见附件1)。

项目所在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在线审核并提交(管理员登录地址http://10.1.213.121/cdprs/#/userLogin;平台操作咨询电话:028-63911260)。

二、支持绿电制氢项目申报

(一)支持标准

对制氢设计能力500标方/小时以上(含500标方/小时)的电解水制氢企业,按实际电解水制氢用电量给予0.15-0.20元/千瓦时的电费补贴,每年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上述补贴由成都市及企业所在区(市)县两级共同分担,分担比例参照对市级重大产业化项目属地区(市)县补助的基础比例执行。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取得市应急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申报单位取得电解水制氢项目的立项、安评、环评等有关批准文件。

3.申报单位须对电解水制氢环节单独加装电表计量。

4.申报周期范围为2022年7月15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申报单位须在该申报期内达到相关申报条件。

(三)申报材料

1.2024年成都市电解水制氢项目补贴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市应急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电解水制氢项目的立项、安评、环评等有关批准文件。

5.电解水制氢设备的购置合同、发票和功能证明材料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备查)。

6.能够反映实际制氢量的合同、凭证、发票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备查)。

7.电解水制氢的用电量及证明材料(需针对电解水制氢环节单独装表计量)。

8.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需具有二维码标识,若涉及2022年,请额外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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