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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5年度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储备指南的公告

政策来源:成都东部新区应急安全管理局 | 发布机构:成都东部新区应急安全管理局 | 发布时间:2024-04-12 | 121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规范市级财政投入“三农”项目储备工作,推动项目落地见效,提升项目建设管理水平,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成都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发布2025年度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和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储备指南的通知》(〔2024〕4-11)要求及《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政府投入“三农”重大项目储备库管理办法》(成农计〔2020〕5号)等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现将成都东部新区2025年度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储备指南予以发布。

一、实施主体

成都东部新区范围内的村级(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二、储备条件

(一)项目可行性较高、建设内容明确、预期效益较好,能形成集体经营性资产,或能带动集体产业发展,提升村集体经营性收入。

(二)能够落实项目建设相关配套资金和用地指标。

(三)项目重点支持2024-2025年度拟建设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先行村、重点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

(四)已入库项目,若建设条件、建设内容等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进行储备申报。

(五)对以往年度已经安排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

三、投资标准

每个项目申报市级专项资金150万元左右。

四、建设内容(储备方向)

主要建设内容应为可以产生经营收益的集体经营性项目,包括以下几点:

1.新(改、扩)建经营场所;

2.购置生产经营所需设施设备;

3.盘活农村集体闲置资产;

4.开发农村集体闲置资源;

5.经营性项目配套设施建设;

6.其他可以增加集体经济收入的经营性项目。

资金不得用于与项目建设无关的支出,如偿还债务、购置车辆、发放人员工作补贴等;不得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支付土地租金、房屋租金、铺货等。

五、申报时限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村级(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向所属镇(街道)进行申报,镇(街道)从中择优推荐不少于1个储备项目,于2024年5月6日中午12:00前将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及可编辑电子版报送至成都东部新区应急安全管理局乡村振兴处,逾期未报送视为放弃申报。

联系人:陈跃文

监督电话:028-81339869

    联系邮箱:1248094837@qq.com

 

附件: 项目申报参考模板

  

                 

成都东部新区应急安全管理局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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