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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四川省引才引智基地备案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发布时间:2024-04-10 | 191 次浏览: | 分享到:

(5)近3年未发生环保、安全等责任事故。

二、支持方向

(一)示范类引智基地

围绕六大优势产业和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强化发展新质生产力人才支撑,支持以下产业技术领域创新主体备案建设引智基地:

1.电子信息。集成电路与新型显示、大数据、软件与信息服务、新一代网络技术、新一代人工智能、量子科技。

2.装备制造。航空与燃机、智能装备、轨道交通、商业航天、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

3.食品轻纺。食品加工、纺织技术。

4.能源化工。先进核能、清洁能源。

5.先进材料。金属材料、高分子材料、复合材料。

6.医药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康养。

7.现代农业。现代农业种植、现代农业养殖。

重点支持人工智能产业链基础层、技术层和应用层相关技术领域创新主体申请备案示范类基地:集成电路与新型显示、大数据、软件与信息服务、新一代网络技术、新一代人工智能、量子科技、智能装备。

(二)服务类引智基地

支持具备专业化、国际化人才服务水平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申报建设服务类引智基地。

三、有关要求

(一)材料要求。请认真阅读引智基地备案申请表填报说明,示范类基地名称应体现技术研究领域或学科建设方向,以“技术研究领域+四川省引才引智基地”(高等院校以“XXX学科创新四川省引才引智基地”)格式申请备案。基地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管理能力,熟悉外专引智政策及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申请单位根据基地建设类别填写《四川省引才引智基地备案申请表》(附件1、2),报推荐单位审核汇总。

(二)报送时间。请于2024年4月30日前将备案申请表签章纸质版材料(一式六份)报送至省分析测试服务中心,同时将备案申请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或刻盘报送。

(三)其他要求。各申请单位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推荐单位需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择优推荐。 

四、直接备案有关事项

根据引智基地管理办法,2023年度获批的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未备案省级引智基地)和2023年度周期评估结果为“优秀”和“良好”的省级引智基地,可直接备案。请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公布2023年度省级引才引智基地绩效考核和周期评估结果的通知》(川科专〔2024〕1号),填写《四川省引才引智基地备案申请表》(附件3),报推荐单位审核后,于2024年4月30日前将备案申请表签章纸质版材料(一份)报送至省分析测试服务中心,同时将备案申请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或刻盘报送。

联系人:科技厅外专处 李庆洪  028-86720583

        省分析测试服务中心 潘尉玺  028-86783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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