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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四川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课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发布时间:2024-03-12 | 564 次浏览: | 分享到:



有关市(州)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四川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课题)验收管理,根据《四川省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川科政〔2022〕4号)、《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暨绩效评价工作规程》(川科资〔2024〕6号)、《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规〔2019〕10号)等文件要求,我厅组织开展2024年四川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课题)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截至2024年3月31日,到期未验收的四川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课题),清单详见附件1。

二、验收内容

(一)任务合同书约定的目标任务、考核指标等完成情况;

(二)取得成果的水平、创新性及应用前景情况;

(三)组织管理情况;

(四)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五)财务管理的规范性;

(六)结余经费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三、验收方式

(一)以课题形式申报的,科技厅直接组织对课题进行验收;以项目形式申报且下设课题的,牵头单位应在项目验收评价前组织完成课题验收评价,科技厅组织对项目进行验收。

(二)实行技术和财务一次性综合绩效评价验收。

四、验收材料

详见附件2《项目(课题)验收材料提交要求》。

五、验收流程

(一)提交申请。项目牵头单位应在项目执行期满后3个月内(下设课题的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可延长到6个月),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写《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课题)验收申请表》和《四川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验收暨绩效评价报告》,并导出打印;在系统内选择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完成项目(课题)财务审计。

(二)材料审核。项目牵头单位对项目验收评价材料进行审核和完善,并在规定时限先将1份整理成册的验收材料报送省原子能院基础研究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基础研究管理中心”),由基础研究管理中心具体负责材料初审等工作。

(三)专家评价。初审合格后,根据验收会议通知,准备上会验收评价材料,包括:技术验收资料(一式7-11份),财务验收资料(一式2份);汇报PPT(项目20分钟、课题15分钟);验收专家组意见(代拟稿)电子文档等。具体时间、地点等验收工作安排由基础研究管理中心通知。

(四)成果登记。项目牵头单位按要求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科技成果登记。

(五)评价结论确认。验收后,牵头单位按专家组意见要求完善纸件和系统内的验收材料,上传专家名单、专家意见等附件,提交至“待科技厅受理”状态。系统内项目(课题)状态显示为“通过验收”时,方完成验收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项目(课题)承担单位要主动配合验收工作,总结梳理项目(课题)完成情况,凝炼项目(课题)实施取得的标志性成果,填报《重大科技成果案例报送表》(详见附件3)。严格按照科技厅项目验收有关要求,认真准备验收材料,保证材料真实、完整、规范,并及时报送验收材料。

(二)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验收的项目(课题),科技厅将按照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置。根据《四川省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川科政〔2022〕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和第四十二条规定,“项目到期1年后仍未完成验收评价,包括项目单位或项目负责人不配合开展验收评价、项目单位已吊销或注销等情况,由科技厅撤销项目”,“对撤销项目的牵头单位(含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取消其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资格,并通报推荐单位”。

(三)项目(课题)完成验收后,如有资金结余,依据结余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基础研究管理中心。

刘蕾,028-80272236,18428376949;邓云,028-80272168,18086818983;伏毅,18980701007。

纸质初审材料报送基础研究管理中心,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7栋701办公室;邮编:610095。

(二)科技厅重大专项处。

核能与核技术应用重大科技专项联系人:胡宇航,028-86661592,13726281054;陈良,028-62029921,15828669656。

先进材料、生物技术与医药重大科技专项联系人:冷松,028-86677159,13408488042;蒋雪莲,028-86673767,13880559831。

重大科学仪器设备重大科技专项联系人:邹军,028-86710094,13618001803;蒋雪莲,028-86673767,13880559831。

智能制造与机器人重大科技专项联系人:杨龙,028-86661592,19958604883;陈良,028-62029921,15828669656。

附件:1.截至2024年3月31日到期未完成验收项目(课题)清单

      2.项目(课题)验收材料提交要求

      3.重大科技成果案例报送表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3月11日

附件:


附件1

截至2024年3月31日到期未完成验收

项目(课题)清单

序号 立项编号 项目(课题)名称 申报单位 项目(课题)负责人 推荐单位

核能与核技术应用专项

1 2020ZDZX0009 第四代铅铋快堆关键技术研发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张显均 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国防工办)

2 2019ZDZX0004 89Zr/111In核素研制 四川大学 廖家莉 四川大学

3 2019ZDZX0011 161Tb的研发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核物理与化学研究所 卓连刚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

4 2019ZDZX0010 高分辨冷中子成像技术及装置研发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核物理与化学研究所 唐彬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

5 2020ZDZX0004 大面积多特征射线表面分析装置大面积多特征射线表面分析装置 四川大学 黄宁 四川大学

先进材料专项

6 2020ZDZX0011 高寒区铁路微合金化钢轨关键技术研究 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铁研究院有限公司 陈崇木 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

7 2019ZDZX0014 玄武岩连续纤维工业化成套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四川航天拓鑫玄武岩实业有限公司 喻克洪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8 2019ZDZX0022 重型燃气轮机用单晶和定向高温合金研发与应用示范 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 巩秀芳 德阳市科学技术局

重大科学仪器设备专项

9 2019ZDZX0040 口腔诊疗仪器设备产品研发与创新服务平台建设 资阳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 黄玮 资阳市科学技术局

10 2020ZDZX0018 紫外超分辨光刻仪器研发 四川科奥达技术有限公司 杨勇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11 2019ZDZX0049 色谱法农残检测智能快速前处理仪研发 四川省科学器材公司 杜鹏飞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12 2020ZDZX0031 光刻机关键器件微透镜阵列(ROE)与衍射光学元件(DOE)研发 中国科学院光电技术研究所 林妩媚 中科院成都分院

智能制造与机器人专项

13 2020ZDZX0019 复杂环境巡检探测特种机器人研制与应用 成都陵川特种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陈清平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14 2020ZDZX0026 高端齿轨动车组研制及应用 资阳中车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党保雄 资阳市科学技术局

15 2019ZDZX0020 老龄残障人群智能护理机器人研制与应用 四川阿泰因机器人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邢磊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生物技术与医药专项

16 2018SZDZX0016 牡丹系列大健康产品开发与产业化 四川国康瑞璞牡丹产业研究有限公司 张磊 绵阳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附件2


项目(课题)验收材料提交要求


一、技术验收部分

(一)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课题)验收申请表(系统填报下载后,项目承担单位盖章上传系统)。

(二)有重大调整事项的需提交相关说明和证明资料以及预算调整申请及批复材料,包括单位内部调剂(原件扫描上传系统,验收会提供复印件)。

(三)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课题)计划任务书(科技厅盖章件复印件)。

(四)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课题)验收暨绩效评价报告(系统填报后打印)。

(五)项目下设课题的,应提供所属课题验收材料及其验收专家组意见(原件扫描上传系统,验收会提供复印件)。

(六)科技报告收录证书(原件扫描上传系统,验收会提供复印件)。

(七)技术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系统):

⒈与项目(课题)成果有关的证明材料。包括技术资料、知识产权(专利、专著、论文、软著等)、技术标准、成果评价报告等。

⒉涉及技术、经济指标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报告、用户报告、技术水平评价的查新报告、与项目(课题)有关的销售、服务合同或发票清单等。

3.与其他考核指标有关的证明材料。包括:创新平台建设、试验基地、中试线、示范点、人才培养等相关证明材料。

(注:技术证明材料请按照计划任务书中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逐项准备齐全。)

二、财务验收部分

(八)审计报告。以课题形式申报的,出具课题审计报告;以项目形式申报且下设课题的,出具项目审计报告。

(九)财务相关附件:

1.经费到位和外拨资金的记账凭证及银行汇款单(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需提供与合作单位签定的研究协议书)。

2.项目(课题)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专项经费支出总账、明细账(通过单位财务账套直接打印)、自筹经费支出明细账。

3.专项经费每个科目前两笔最大金额支出的记账凭证复印件及相关附件复印件(如发票、签收单、合同等)需加盖财务专用章。

4.其他,如项目(课题)应付未付证明材料(合同、发票等复印件)、预计支出说明材料等。

注意:所用财务资料(含附件)均须加盖财务专用章。

三、其他(每个专家一份)

(十)凝炼项目(课题)实施取得的标志性成果,形成一篇不超过1000字的成果并填写《重大科技成果案例报送表》。

(十一)验收专家组意见(代拟稿)。

以上材料装订成纸质件,供验收会专家翻阅,(一)到(七)装订成一册(技术验收部分),(八)到(九)装订成一册(财务验收部分),(十)到(十一)不装订。

四、注意事项

所有验收材料、附件、证明材料必须与项目(课题)实施有关,且是立项后实施取得的。

(一)专利。提供受理通知书或授权证书复印件。

2.标准规范。提供备案文件首页复印件,包含编码、发布、实施日期等。

3.软件著作权。提供登记证书复印件。

4.成果获奖情况。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只统计省部级(含)以上获奖情况)。

5.发表论文。提供论文首页和“四川省科技计划资助”字样页复印件。

6.出版专著。提供专著封面、内封、目录页、封底(书号页)复印件,同时提交一本专著存档。

7.主要和关键性能检测报告需由具CMA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正式报告(须盖章,报告书上有CMA标识)。

8.其他成果和证明材料参照以上要求提交。

附件3

重大科技成果案例报送表

报送单位(产学研等单位)


归口市(州)科技局或省直部门


联系人


联系手机


成果名称


成果来源


案例简介


备注:

1.成果来源,填写科技厅项目管理有关处(室)。2.案例简介不超过1000字;基础研究成果指论文、专著等,其案例简介包括主要内容、创新性、先进性、重要性、影响力等;应用研究成果指技术、产品、品种、专利、标准等,其案例简介包括主要内容、创新性、先进性、应用前景、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等;成果转移转化案例简介包括成果主要内容、示范推广情况、产业化应用情况、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等。3.已评价成果,请同时报送专家组评价意见;已验收项目、已登记成果,请同时报送专家组验收意见。4.发表的英文等外文文章,请同时报送中文翻译稿。5.报送邮箱:kjtzxc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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