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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评估诊断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发布时间:2024-03-01 | 473 次浏览: | 分享到:

川经信办函〔2024〕41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省推进新型工业化暨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制造业“智改数转”步伐,扎实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按照“以诊促转”的工作思路,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评估诊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诊断范围

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业园区。

二、进度安排

到2024年底,完成诊断企业数量不低于规上工业企业总量的60%。到2025年底,实现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智改数转”诊断服务全覆盖。

三、组织实施

(一)评价指标体系和诊断平台。本次诊断按照《四川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评价指标体系总体框架(试行)》执行。线上诊断评估依托“四川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评估诊断平台”(简称诊断平台,上线时间另行通知)开展工作,实现诊断工作全流程在线化、轻量化和动态管理。

(二)动员培训。编制诊断平台操作指南,面向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诊断服务供应商,组织线上培训会,规范诊断服务各项内容,确保诊断实效和服务质量。

(三)线上诊断评估。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进度安排,结合实际,组织本地工业企业通过诊断平台完成线上自评估。企业登录诊断服务平台,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如实填写线上评估问卷。

(四)线下诊断评估。各市(州)基于自评估企业样本数据,同步推进线下诊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本区域企业提供“一对一”数字化精准服务。及时督导诊断进度,帮助企业解决转型难题,推动更多企业实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

(五)推进供需对接。依托数字赋能深度行、工业互联网一体化“进企业、进园区、进集群”、行业协会组织主题会等形式,组织开展企业数字化转型交流,联合支撑机构组建专家顾问团,针对性开展诊断报告解读及解决方案供需对接。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协调联动。各市(州)要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推进计划,积极引导和动员本地规上工业企业和产业园区主动学习相关评价体系,实施诊断评估,明确工作负责人。我厅将评估诊断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对各市(州)的成效评估、督查激励等要求。

(二)强化政策引导。逐步将诊断评估结果纳入每年省级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工业强县及先进制造县等评选依据和重点项目资金支持依据。鼓励各地采用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资金补贴等方式支持开展深层次诊断服务。加强数字化诊断企业向数字化转型贯标转化。鼓励金融机构根据“智改数转”诊断结果和生产数据创新企业授信产品,降低企业融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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