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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四川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2023年度工作考核材料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发布时间:2024-02-29 | 89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四川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及依托单位:

根据《四川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管理办法》(川科基〔2020〕1号)和《四川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后补助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川科基 [2022] 4号)的有关规定,科技厅将对四川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以下简称“野外站”)2023年度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野外站后补助支持的主要依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21年度获批建设的省野外站及在川国家野外站均须参加2023年度工作考核。

二、材料要求

1.请各野外站填写《四川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年度考核报告》(附件1),并提供相关支撑附件材料,经依托单位、主管部门(推荐单位)审核盖章后,胶装成册,一式两份。野外站取得成果均须为数据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内取得,超出期限的成果不纳入年度考核统计范围。

2.请各野外站填写《野外站2023年度绩效统计表》(附件2),A4纸双面打印,经承担单位盖章后报送。绩效统计表数据须真实、有效、与年度考核报告对应一致。同时将电子档(Excel版)传至指定邮箱:jcyj_pt@163.com。

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2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并视为自动放弃年度考核。

三、联系方式

基础研究管理中心:张越 028-80272077

报送地址:成都市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7栋701B

附件:1.四川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年度考核报告

      2.野外站2023年度绩效统计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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