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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2026年4月8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意见

政策来源:成都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时间:2021-04-16 | 3118 次浏览: | 分享到:


 上市公司市值达到新高度。力争培育1—2家市值3000亿元以上、3—5家市值1000亿元以上、5—10家市值500亿元—1000亿元、10—20家市值100亿元—500亿元的重点产业上市龙头企业。力争我市上市公司市值在现有基础上实现倍增。 
 直接融资水平得到新提升。力争全市直接融资规模突破6000亿元,在现有基础上实现倍增。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比重50%左右,社会融资结构显著优化。 
 资本市场服务拓展新领域。做优上交所西部基地、深交所西部基地、新三板西南基地、中欧交易所西部中心等现有资本市场基础设施功能,积极引进港交所等主要资本市场交易场所在蓉设立区域基地,打造辐射西部的资本市场服务中心。 
 风险防范处置落实新要求。主动适应证券发行全面注册制改革要求,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着力防范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动性紧张等风险,妥善处置上市公司退市等重大问题,牢牢守住风险底线。 
 二、支持优质企业上市 
 (四)大力培育上市后备资源。紧紧围绕构建“5+5+1”现代产业体系,挖掘各区(市)县及66个产业功能区投融资服务需求,持续优化上市后备企业库。支持股权投资机构发展,增强政府产业基金引导带动效应,发挥社会资本对企业上市的支持、推进作用,共同推动形成“发行一批、在审一批、辅导一批、准备一批”的良好局面。[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五)推动优质企业上市。依托推进国家西部金融中心建设联席会议制度,依法依规协调解决拟上市企业项目审批、土地房产变更、资产转让及产权确认等历史遗留问题。积极发挥“交子之星”企业上市服务平台作用,加强对拟上市企业的培育和辅导,提升拟上市企业规范化水平,大力推动优质企业在境内外主要交易场所上市。鼓励市属国有企业依托资本市场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企业上市。[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监管局,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三、支持上市公司做强做优做大 
 (六)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引导上市公司根据自身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需求,合理确定融资规模、优化融资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再融资及发行优先股、可转债、REITs(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等创新融资产品。巩固扩大交子金融“5+2”平台,深入实施“蓉易贷”普惠信贷工程,完善上市公司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体系。进一步做好企业信用评级提升工程建设,持续提升上市公司信用水平,夯实债券发行基础。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强对优质上市公司在信贷、融资担保等方面的金融支持。支持中国(四川)自贸试验区成都片区发挥制度创新优势,运用各类金融工具为上市公司跨境融资、境外融资提供便利。[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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