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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龙泉驿区2024年农机购置市级累加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意见建议的函

政策来源:龙泉驿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龙泉驿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时间:2024-02-05 | 554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街镇、区级相关部门、各购机户:

根据成都市农业农村局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我局编制了《龙泉驿区2024年农机购置市级累加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通过龙泉驿区公众信息网平台,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2月21日12:00时前,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将意见建设回复区农业农村局种植业与农机化科。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张发全84865199;邮箱:447499885@qq.com)

附件:龙泉驿区2024年农机购置市级累加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龙泉驿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5日

 

各街镇、区级相关部门、各购机户:

根据成都市农业农村局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我局编制了《龙泉驿区2024年农机购置市级累加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通过龙泉驿区公众信息网平台,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2月21日12:00时前,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将意见建设回复区农业农村局种植业与农机化科。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张发全84865199;邮箱:447499885@qq.com)

附件:龙泉驿区2024年农机购置市级累加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龙泉驿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5日

 

附件:龙泉驿区2024年农机购置市级累加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龙泉驿区2024年

农机购置市级累加补贴政策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确保市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高效、程序公正、绩效优良,加快推进龙泉驿区农机化发展,提升全区农机化装备水平,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龙泉驿区2024年农机购置市级累加补贴政策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健全制度,规范操作,严格管理,严肃纪律,充分发挥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进一步调动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积极推广先进实用的农业机械和技术,增强粮食生产能力,提高生产效率和规模化种植效益,提升全区农机化装备水平,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主要围绕我区水果和粮油产业发展,重点在我区丘陵山区水蜜桃种植区域探索机械化生产,加快推进果园智能化设备建设、水肥一体化设施建设;全力配合服务于粮食安全和“非粮化”整治,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机具。力争全年补贴各类机具10台套以上,受益购机业主达8户以上,满意率达90%以上。机具质量投诉率为零,资金安全使用率达100%。

三、实施地点及规模

(一)实施地点:龙泉驿区行政区域所有街镇。

(二)资金规模:以2024年下达的市级农机购置累加补贴资金为准。

(三)实施主体:龙泉驿区农业农村局。

四、实施内容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龙泉驿区实施中央购机补贴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二)补贴范围。以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发布的中央农机购置补贴目录作为全区实施市级累加补贴的范围。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绿色、节能、安全、高效的农机,优先支持国家省市文件规定发展的农机装备,鼓励推广农用机械电气化应用。优先支持购置水稻插秧机带侧深施肥装置、小麦播种施肥一体机、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等复合型农机,喷杆式、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等高效植保机械,降低农药、化肥使用量。不鼓励购置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的机具,对热源采用燃煤式(生物质燃料)的烘干机、达不到排放标准的拖拉机等不符合环保或安全生产要求的农机不予累加补贴。

(三)补贴标准。市级累加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即在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发布的中央定额补贴的基础上,市级再累加补贴20%(即:市级累加补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30%)×20%,按照就低不就高原则,不超过实际购置金额的50%),政府有其他规定的除外。

(四)补贴要求。一是建立机具台账。原则上除“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市级及以上示范社同一年度内同一品目机具补贴数量不超过10台(套),总机具数量不超过20台(套)。其余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同一年度内同一品目机具补贴数量不超过5台(套),总机具数量不超过10台(套)。二是机具管理。享受市级累加补贴的轮式拖拉机、履带式拖拉机、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获机、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获机、半喂入式联合收获机油菜籽收获机、插秧机需装配定位终端。享受市级累加补贴的拖拉机、插秧机、收获机、烘干机等重点机械,原则上3年内不能转卖,其余非重点机械2年内不能转卖。确需要转卖的,经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转卖。三是加强违规惩处。生产经营组织违反“非农化、非粮化”或在分期和延期兑付周期内出现违反政策规定的,追回补贴资金,且三年内不得享受财政支农专项支持。

五、进度安排

2024年度市级累加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时间、期限原则上与省上实施中央购机购置补贴政策时间保持一致。

六、申报程序

按照“购机者申请、区农业农村部门审查、购机者购机和上牌(实行牌照管理的农机)、区农业农村部门核验重点机具、区农业农村部门公示、按程序支付补贴资金”的程序执行。在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未使用完毕的情况下,市级累加补贴资金不间断实施。

(一)补贴申请。符合市级累加补贴的对象,须先到所辖街镇办理“先申请,后购机”程序,填报购机申请表(附件1),经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同意后购机。补贴对象购机后,持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银行帐号原件及复印件、机具发票、产品合格证、人机合影、铭牌(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须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区农业农村局办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兑付申请手续。

(二)机具核验。一是街镇初核。申请补贴机具必须由所属街镇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实,能够移动的机具带机申请,不能移动的机具可预约上门核实。要求见人、见机、见发票,实行谁核实谁负责,并填写《补贴机具核查表》按要求签字确认,谁签字谁负责。二是区农业农村部门复核。区农业农村局在受理购机者资金补贴申请后,于15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形式审核,按照规定和要求开展机具核验、复核登记。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资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并当场作出说明。对已完成牌证登记的农机具,不再重复核实。

(三)补贴公示。机具核验无误后,受理的购机者补贴机具信息审批盖章后在购机者所在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则生效,如有异议经查实后,将取消补贴资格。

(四)补贴兑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经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局联合审批,对符合要求的按相关规定在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转账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对公账户;针对同一组织年度内享受市级累加补贴额之和超过20万元或大中型同一品目机具超过5台(套)的,提供有效转账凭据后,对市级累加补贴分2期或延期进行兑付。

七、组织管理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领导,全程监督项目的实施,成立以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分管领导及具体承办科室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种植业与农机化科,由种植业与农机化科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

(二)严肃纪律,加强监管。全面建立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内部控制规程,规范业务流程,强化监督制约。要加强购机者信息保护,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窃取、倒卖、泄露补贴信息和电信诈骗等不法行为。加大对套补、骗补、虚开发票、倒卖机具、以次充好等违法违规惩处力度,情节严重的,取消补贴资格,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全面总结,资料归档。及时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总结和绩效评价,年底前,将全年农机购置补贴专项工作执行情况总结和绩效评价报告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全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结束后将补贴资料整理成册归档。

八、效益分析

通过对市级农机购置累加补贴政策的实施,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农业,增加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入农机装备的热情,有效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通过农业机械化的应用,促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减少农业生产成本,节约农村劳动力的投入,为农村劳动力顺利向二三产业转移提供保障,既促进农业节本增效,又保障农作物稳产增产。

 

附件:1. 龙泉驿区2023年农机购置市级累加补贴购机申请表

2. 龙泉驿区2023年农机购置市级累加补贴资金申请表

 


 

附件1

龙泉驿区2024年农机购置市级累加补贴购机申请表

申请者

基本情况

组织名称

组织负责人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地址

联系电话






申请购机

情况

流转面积


组织等级


机具名称

机具型号

购机数量

生产企业

















街镇农业部门意见


区农业农村局业务承办部门经办人

审核


申请者确认盖章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龙泉驿区2024年农机购置市级累加补贴资金申请表

申请者

基本情况

组织名称

负责人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地址

联系电话






申请购机

情况

流转(作业)面积


机具名称

机具型号

购机数量

生产企业









街镇农业

部门意见


区农业农村局业务承办部门经办人(签名):

 

购机发票金额(元)


申请中央补贴资金情况


录入四川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管理系统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市级拟补贴(元)


我已经知晓成都市龙泉驿区2024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并承诺:在   年内不私自转卖已享受累加补贴的农业机械,享受市级累补的插秧机不外出成都开展跨区作业,近3年内无违纪违规行为,所提供资料真实有效。如违背承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申请人(承诺)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拖拉机、插秧机、收获机、烘干机等重点机械原则上3年内不能转卖,其余非重点机械2年内不能转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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