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印发成都国际铁路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外向型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修订版)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3-04-23 | 478 次浏览: | 分享到: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青府办发〔2023〕6号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成都国际铁路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外向型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修订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成都国际铁路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外向型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修订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3日



成都国际铁路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外向型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修订版)


为促进成都国际铁路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外向型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外向型经济体系,形成泛欧泛亚供应链创新产业生态圈,根据《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20〕2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国办发〔2021〕24号)、省委《关于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建设内陆开放战略高地的意见》(川委发〔2021〕3号)等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政策。

一、支持综合保税区特色产业成链集群发展

(一)支持智能制造产业发展。支持适铁适欧适亚的智能家电、智能电脑外设、智能消费电子产品、智能代步工具、智能物流装备、人工智能装备、电子元器件等智能制造产业及其零部件的生产、加工等配套产业。

1.固投补贴。对在综合保税区开展智能制造且生产设备固定资产投入达2000万元的企业,2000万元(含)以内部分,2000-5000万元(含)部分,5000万元以上部分,分别按照7%、5%、3%的标准,给予单个企业不超过300万元的资金支持。

2.供地保障。对利用综合保税区土地开展智能制造的企业,采取出让方式供地的,按照成都市重点工业用地相关规定给予支持。

(二)支持整车及零部件产业发展。支持整车及零部件的进出口、改装、展示、销售等业务。

1.固投补贴。对在综合保税区开展整车及零部件改装业务且改装设备固定资产投入达1000万元的企业,1000万元(含)以内部分,1000-3000万元(含)部分,3000万元以上部分,分别按照5%、3%、2%的标准,给予单个企业不超过200万元的资金支持。

2.平行进口汽车补贴。对在成都铁路口岸清关且年度进口整车50辆以上的平行进口汽车企业,按照2000元/辆的标准给予单个企业不超过200万元/年的奖励;租赁综合保税区仓库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年度进口整车100辆(含)以内部分,100—500辆(含)部分,500辆以上部分,分别按照3000元/辆、4000元/辆、5000元/辆的标准,给予单个企业不超过440万元/年的奖励。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