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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成都市青白江区关于建设面向 “一带一路”中试产业基地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2-11-14 | 258 次浏览: | 分享到:

青府办发〔2022〕3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都市青白江区关于建设面向“一带一路”

 

  第一条 优化政务服务。成立中试平台、中试项目服务专班,提供中试平台、中试项目全程“店小二”帮代办服务以及“一站式”审批服务。组建安评、环评专家智库,靠前提供专业指导服务;优先保障中试平台、中试项目水电气讯等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提供“一日办结”集成帮办服务。〔牵头部门:区审批和营商环境局、区经科信局、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区应急局、各园区管委会〕

  第三条 支持中试项目孵化。定期对外发布中试平台、中试项目服务清单、机会清单、需求清单,举办中试项目路演、成果对接活动。鼓励中试项目孵化,对经认定且在我区实现转化的中试项目,按照每项不超过10万元给予补助。鼓励成功孵化的中试项目落户我区,按照注册资本金实缴金额的1%、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我区的中试项目,按当年到位实投金额给予单户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牵头部门:区经科信局、区国资金融局、高管委〕

  第五条 支持建设高水平人才队伍。实施中试两院院士、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专项招引行动,按照“一人一策”,在团队组建、场地建设、项目申报、资金扶持、住房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对成功孵化且落户我区的中试项目,可给予领军人才团队股权激励支持。对经认定的中试平台引进和培育职业技能型人才,按照最高2万元/人给予中试平台经费支持。优先推荐中试转化工程师、技术经纪人、职业经理人纳入市级人才计划支持。支持经认定的中试平台和落户我区成功孵化的中试项目新引进工程硕士、博士等专业化人才,工作满一年的,按硕士4万元/人,博士6万元/人,分别给予中试平台、中试项目一次性奖励。对经认定的中试平台、落户我区成功孵化的中试项目企业,给予其高层管理人才区内住房购房补贴和人才公寓减免租金支持。〔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投促经合局、区国资金融局、区房产保障中心〕

  第七条 支持中试相关配套服务供给。鼓励中试平台、中试项目、服务中试的项目评估、产品设计、产品验证及制造、检测认证服务、法律及税务等配套服务机构落户我区,对入驻国际贸易产业园、蓉欧智谷、综保区标准化厂房、欧洲产业城标准化厂房等区属国有公司所属载体空间的,给予租金、装修等入驻支持;对入驻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载体空间的,租用厂房按不超过6元/平方米/月标准、最高给予出租方每年20万元奖励,租用办公用房按不超过13元/平方米/月标准、最高给予出租方每年15万元的奖励。对落户我区并提供中试服务的机构,给予服务金额的10%、每年累计不超过300万元的补贴。对在我区购买中试服务的落户企业,给予服务金额的20%、每年累计不超过30万元的补贴。〔牵头部门:区投促经合局、港管委、高管委、区欧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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