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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3年度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公示

政策来源: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机构: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时间:2024-01-19 | 140 次浏览: | 分享到:

按照省民营办、省委政法委《关于开展2023年四川省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川民营办〔2023〕4号)要求,全省市(州)民营办、党委政法委、省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申报推荐154件案例。省民营办、省委政法委组织省纪委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等有关单位10名评审员组成评委会,对申报案例进行初评、复评、终评,最终评选出2023年四川省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具体案例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1.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三聚氰胺”发明专利及技术秘密侵权案例

2. 中共宜宾市委统战部协调化解某公司反映高速公路停车区安全隐患整治诉求案例

3. 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法院办理某电力综合开发公司、某炉料公司等十二家工业硅企业破产重整案例

4.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办理某商贸公司与某建筑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例

5. 泸州市合江县实施“统仓共配”化解县域民企反映物流成本过高诉求案例

6. 南充市司法局办理某建材公司不服人民政府不予行政赔偿行政复议案例

7. 成都崇州市人民检察院办理某液化气公司、文某等人非法经营案例

8. 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税务局践行“枫桥经验”化解涉税争议案例

9. 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供水企业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系列案例

10.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检察院跨省协作推动企业合规整改案例

现予公示,公示期5日,各地如有情况反映,请于2024年1月24日之前以电话形式与省民营办联系。

联系电话:028-86607087

四川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民营经济办公室

              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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