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实施国家标准化战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新能源汽车与智能网联汽车等38个国家标准验证点(第一批),现予以公告。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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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家标准验证点名单(第一批).docx
国家标准验证点申报指南(2024年度)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深入实施《“十四五”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标准体系建设规划》,依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国家标准验证点建设的指导意见》,做好2024年国家标准验证点(以下简称标准验证点)建设工作,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提升标准化服务业发展水平,制定本指南。
一、总体要求
(一)加强标准验证点工作体系布局。
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新兴产业,支撑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聚焦提高标准质量,兼顾各类标准验证需要,构建覆盖面广、重点突出、需求引领、动态调整的标准验证点工作体系,提高标准验证点建设布局的科学性。
(二)提升标准化科技支撑水平。
集聚科技研发、测量测试、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科技资源,深化科技资源的融通创新,形成新型标准化科技支撑力量,助力提升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提高标准质量。
(三)促进社会优势力量共同参与。
各企事业单位自主决定、自愿申报,充分发挥标准验证点聚合作用,激发各方投入标准验证工作的积极性,推动优势互补和融合共享,持续提升标准验证总体水平。
二、申报重点
2024年,按照系统规划、改革创新、开放融合、注重实效的原则,综合考虑确定申报范围,优先在以下领域设立标准验证点,其他领域有重大需求且具备申报条件的也可参照申报。2022年申报指南设立的领域仍可参照申报。
(一)信息技术领域。
重点在集成电路、电子元器件、新一代移动通信、云计算、软件、新一代显示技术等专业领域设立标准验证点。
(二)机械领域。
重点在工程机械、农机装备、医药装备、智能工厂、工业母机、仪器仪表、工业机器人等专业领域设立标准验证点。
(三)新材料领域。
重点在先进石化化工材料、精细化工、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民机材料等专业领域设立标准验证点。
三、申报主体要求
(一)标准验证点申报主体。
标准验证点的申报主体包括申报单位、组织单位和推荐单位。
申报单位是指申请承担标准验证点建设和运行任务的企事业单位。
组织单位在标准验证点申报工作中负责本地区或本行业的组织申报,一般为标准验证点申报单位所在地的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标准化主管机构、具有标准化管理职能的行业协会(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