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实施农产品质量监测升级工程
22.推进检测能力建设。实施农产品检测机构综合能力提升计划,市县农产品检测机构要进一步优化环境设施,更新添置仪器设备,增加认证参数,加快检测人才培养。建设4个专业化、3个区域性农产品检测机构,新认证县级农产品检测机构4个。探索农产品检测机构分级监管机制,组织开展能力验证、监督检查、分级实训和技能竞赛等,稳步提升农产品检测机构能力水平。
23.加大农产品抽检力度。制定实施年度风险监测、监督抽查计划,将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园区、“天府粮仓”用标产品、藏茶等小宗特色农产品纳入监测范畴;省级定量抽检样品量保持在4.2万批次以上,市县两级定量抽检样品量达到1.3批次/千人以上。各县(市、区)要推广应用农兽药残留和重金属精准快速检测技术。
24.强化抽检结果运用。完善省级农产品监测信息管理平台,做好监测数据和信息的采集、整理、综合分析、结果上报等。及时会商通报、公布告知农产品抽检结果,推动各地各部门(单位)抽检信息互通共享,将问题产品通报至最小生产单元。落实问题约谈和检打联动制度,问题产品生产主体全部纳入“两个名单”,实施严格的监管措施;建立问题产品溯源查处台账,溯源查处率达到100%。
(五)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工程
25.压实生产主体责任。分类指导生产经营者全面落实第一责任,严格执行生产记录、自检或委托检验、包装标识等制度,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和兽药休药期规定,规范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
26.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开展“科学施肥进万家”“百县千乡万户”等科学用肥用药实训,生产经营主体培训实现全覆盖。建立常态化普法机制,加强科普宣传,面向基层监管执法人员、生产经营主体、广大消费者,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贯,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
27.实施农安县优标提标达标行动。已获牌国家农安县,对照国家农安县标准实施创新优标建设,着力构建“阳光农安”智慧化、信用化等新型监管机制,做亮国家农安县品牌,建设优标创新项目县10个。已获牌省级监管示范县,按照国家农安县标准实施动态提标建设,着力实施风险分级、信用评级精准监管,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化监管,建设国家农安县达标县20个,申报一批国家农安县创建单位。45个非国家、省农安县,按照省级监管示范县标准实施达标培育建设,着力推行网格化监管,增强发现和应对风险隐患能力,创建认定10个省级监管示范县,新增5个市实现省级监管示范县全域创建,对标培育一批达标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