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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彭州市推动产业提质倍增项目招引八条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政策来源:彭州市投资促进和外事局 | 发布机构:彭州市投资促进和外事局 | 发布时间:2023-12-28 | 808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和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成都市聚焦高质量发展系列决策部署和四川省支持六大优势产业提质增效倍增的若干政策措施精神,围绕市委十五届六次全会关于“产业提质倍增”和“五大能级提升”要求,强化项目扩容增量,以项目招引为源头,持续提升产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水平,加快构建具有区域竞争力的“3311”现代化产业体系,现形成了《彭州市推动产业提质倍增项目招引八条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27日。

联系人:王雯

联系电话:13408646183

联系邮箱:277589390@qq.com

特此公告。

彭州市推动产业提质倍增项目招引八条政策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和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成都市聚焦高质量发展系列决策部署和四川省支持六大优势产业提质增效倍增的若干政策措施精神,以项目招引为源头,持续提高产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水平,加快构建具有区域竞争力的“3311”现代化产业体系,为实现产业倍增做支撑,结合彭州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意见。

一、聚力工业提质倍增支持招引先进制造业项目

对新引进的绿色能源、新材料、中医药、航空制造、无人机、绿色食品等重点产业链的项目,根据项目投资额,自投产经营之日起,5年内可按当年综合贡献给予最高不超过100%的产业扶持;对上市公司、行业龙头、专精特新等产业链关键配套项目,根据项目投资额,可给予最高不超过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30%的固定资产投入补助。(责任单位:市经科信局)

二、聚力服务业消费升级支持招引优质服务业项目

对新引进文旅、康养、酒店、批发、零售、餐饮、仓储物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服务业项目,根据项目投资额,自投产经营之日起,5年内可按当年综合贡献给予最高不超过100%的产业扶持;对新引进的文旅、康养、酒店、批发、零售、仓储物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固定资产投资额达5000万元的服务业项目,根据项目投资额,可给予最高不超过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30%的固定资产投入补助。(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体旅局)

三、聚力共富田园支持招引现代农业项目

对新引进现代种业、智慧农业等固定资产投资达2000万元的农业项目,根据项目投资额,可给予最高不超过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20%的固定资产投入补助;对新引进的国家、四川省、成都市各级工程研究中心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和5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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