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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彭州市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美丽庭院名单的公示

政策来源:彭州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彭州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时间:2023-12-26 | 156 次浏览: | 分享到:

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彭州市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彭委农领〔2023〕5号)提出了到2025年“美丽庭院占比超过60%”的远景目标,市委农办印发的《彭州市2023年度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彭委农办〔2023〕8号)中明确2023年年度目标为“美丽庭院占比超过40%”。

根据《彭州市农业农村局彭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开展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美丽庭院建设的通知》(彭农函〔2023〕43号)和《中共彭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彭州市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美丽庭院评审方案>的通知》(〔2023〕12—2)要求,经各地村(社区)建设、自荐,镇(街道)初步认定,市级相关部门组成评审小组评审等程序,现将彭州市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美丽庭院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6日至2023年12月28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钟先生,13688190802。

联系地址:彭州市致和街道健康大道199号市农业农村局(湔江大厦8楼)。

特此公示。

 

附件:彭州市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美丽庭院名单

 

 

彭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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