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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农业改革创新科技示范奖补专项资金(支持精制川茶产业发展)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 发布时间:2023-12-18 | 176 次浏览: | 分享到:

川财农〔2023〕134号

有关市(州)财政局、农业(农牧)农村局: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精制川茶产业培育的工作部署,经研究,现下达你地2023年省级财政农业改革创新科技示范奖补专项资金(支持精制川茶产业发展)如数(详见附件)。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313 农林水”,支出按规定列“213 农林水支出”相关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四川省省级财政农业改革创新科技示范奖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1〕139号)等文件要求,抓紧做好实施方案编制、资金拨付和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

二、各地要按照预算管理要求,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资金兑付等环节进行督促检查,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切实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本地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及时组织开展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2023年省级财政农业改革创新科技示范奖补专项资金(支持精制川茶产业发展)分配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1月28日

附件:2023年省级财政农业改革创新科技示范奖补专项资金(支持精制川茶产业发展)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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