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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四川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供应商管理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政策来源: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发布时间:2023-12-14 | 699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贯彻落实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和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不断健全完善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管理体系和服务格局,有效支撑我省制造业企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赋能优势产业提质倍增,助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我厅牵头起草了《四川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供应商管理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1月12日前将意见建议(含修改理由)反馈至经济和信息化厅大数据与信息化处。

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书面反馈,个人意见请署名书面反馈。反馈意见可邮寄纸质材料至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东路66号(邮编:610015),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2955587567@qq.com。

联 系 人:大数据与信息化处 李田野

联系电话:028-86263053


附件:四川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供应商管理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12月12日 


附件


四川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供应商管理规范(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和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工业兴省制造强省,加速行业数字化转型和企业数字化变革,不断健全完善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管理体系和服务格局,提升我省数字化转型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有效支撑全省制造业企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简称“智改数转”),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四川省制造业“智改数转”供应商(简称供应商)的评选、管理、培育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 经济和信息化厅负责供应商的评选、管理等工作。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协助开展供应商推荐、培育和服务等工作。

第四条 本规范所称供应商分为数字化基础设施类、数字化创新应用类、数字化安全保障类、数字化转型服务类等四类。数字化基础设施类包含网络供应商、云供应商、平台供应商;数字化创新应用类包含智能装备供应商、工业软件供应商、数字化转型技术供应商;数字化安全保障类包含信息安全供应商;数字化转型服务类包含技术咨询供应商、金融服务供应商、人才培训供应商。

第五条 网络供应商应提供工业生产和控制的网络部署和改造方案以及相关软硬件建设运营服务。云供应商应提供企业上云服务。平台供应商应提供工业互联网平台相关服务。智能装备供应商应提供智能制造装备与解决方案。工业软件供应商应提供研发设计类、生产制造类、经营管理类等工业软件产品和服务。数字化转型技术供应商应提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供给,以及智能化改造升级、信息系统集成等产品和解决方案。信息安全供应商应提供工业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相关产品与服务。技术咨询供应商应提供咨询规划、诊断评估、路径设计、两化融合贯标、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科技成果转化、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等服务。金融服务供应商应提供针对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的贷款、授信、融资租赁等金融类产品和服务。人才培训供应商应提供针对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人才的课程、培训、实践等服务,以产学研用等创新模式开展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各领域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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