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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东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政策来源:科技部 | 发布机构:科技部 | 发布时间:2023-12-13 | 372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第26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发表的《共同推进实施中国-东盟科技创新提升计划的联合倡议》,深入推动中国与东盟国家间科技创新交流合作,提升中国-东盟区域创新能力,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推动科技成果、金融资本、人才团队、信息数据等创新要素双向交流,中国科技部与东盟秘书处将共同主办第二届中国-东盟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大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主席在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30周年纪念峰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中国-东盟科技创新提升计划,与东盟各国共同推动科技创新合作蓬勃发展,促进中国与东盟建立面向未来更加紧密的科技创新伙伴关系,全面提高中国-东盟科技创新合作水平,助力构建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

  二、大赛主题

  数字赋能 共享未来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科技部

  东盟秘书处

  承办单位:中国科技部国际合作司

  东盟科技创新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

  四、参赛报名

  (一)报名

  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和团队,可登录大赛官方网站(www.caiec.cattc.org.cn)下载报名表及承诺书,将报名表、承诺书及完整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caiec2022@vip.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创赛报名-参赛项目名称-团队联系人姓名”。

  大赛报名只有以上一种渠道,其他报名渠道均无效。大赛不向参赛企业和团队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5日-2024年2月15日。

  (二)资格审查

  大赛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认符合参赛条件且提交报名材料完整的参赛企业和团队的参赛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进入初赛环节。

  (三)参赛组别

  大赛按照企业组和团队组进行比赛(具体说明详见附件1)。每支参赛队伍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含3人),原则上不多于6人。核心成员中,中国或东盟国家队员的占比应不少于50%(含50%)。鼓励中国、东盟国家和其他国家的人员组成联合参赛队伍。联合参赛队伍中,中国和东盟国家的队员总数占比应不少于50%(含50%)。

  参赛人员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东盟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盟国家的公序良俗。在2022年中国—东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的项目不参加本届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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