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
6.对“米其林”“黑珍珠”餐厅在彭州市设店经营的,给予每家门店最高6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条件
1.在彭州市域内开设,正常经营超过1年且首次评定为“米其林餐厅指南”、“黑珍珠餐厅指南”的餐饮企业;
2.企业在政策实施年度未发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违反投资合同、劳资纠纷等重大责任事故(事件);
3.未被司法机关和“成都信用”公众网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奖励标准
对“米其林”三星、二星、一星餐厅在彭州市设店经营的,给予每家门店一次性60万元、50万元、4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黑珍珠”三钻、二钻、一钻餐厅在彭州市设店经营的,给予每家门店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
1.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
2.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5.获得黑珍珠餐厅、米其林餐厅相关资质佐证材料。
6.食品经营许可证。
7.其他相关材料。
注: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申报流程
1.企业经相关行业责任部门、产业园区或镇(街道)审核后,将申报材料提交市商务局;
2.市商务局进行初审后,组织第三方审计公司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计;
3.市商务局根据第三方审计意见提出通过评审的项目名单和奖励资金建议方案,报分管市领导审批同意后,报市财政局复审;
4.市财政局复审后,按照审核后金额将兑现资金拨付至市商务局;
5.市商务局向申报企业兑现资金。
●政策咨询
彭州市商务局商贸发展科
联系电话:028-83737071
彭州市推进服务业提质倍增八条政策措施
资金申报表
企业名称 | (营业执照全称) |
经办联系人 (或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法人代表 (或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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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xx镇(街道)、园区xx路xx号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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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基本户) |
| 银行帐号 (基本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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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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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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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政策具体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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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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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奖励金额合计(人民币,元) | (小写): (大写): |
申报企业承诺书 | 本人谨代表申报企业做出如下郑重承诺:本人确认本次填报及提供的各项申请及佐证材料均真实无误;在政策实施年度未发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违反投资合同、劳资纠纷等重大责任事故(事件);被司法机关和“成都信用”公众网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如误报、漏报或提供虚假材料,以欺诈手段取得项目扶持(奖励)资金,将退还相关全部资金,接受相应经济处罚,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申请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
相关行业责任部门、产业园区或镇(街道)审核意见 | 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审核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
市商务局 审核意见 | 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审核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