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个,其他高校和科研院所每家限报5个,企业每家限报1个;苗子工程培育项目原则上每家“双一流”高校限报20个,其他高校和科研院所每家限报10个,企业每家限报2个。
(三)科技创新人才项目、科技创业人才项目、苗子工程重点项目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202.61.89.120/)按流程申报,不需要报送纸质申报材料;苗子工程培育项目在四川科技创新苗子工程服务平台(http://mzgc.tccxfw.com/)按流程申报,不需要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及苗子工程重点项目联系人:叶千(科技厅人事处)028—86728520。
苗子工程培育项目联系人:肖钦引028—85242143。
苗子工程培育项目技术支持:张雨028—85249950。
二、国(境)外高端人才引进项目申报指南
(该指南在线填写“四川省国(境)外高端人才引进项目申报书”。
指南咨询:李庆洪 028-86720583)
总体绩效目标:柔性引进一批急需紧缺的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高级管理人才、金融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为我省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提供外智助力。
资金支持方式和支持经费:
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常规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30万元/个,高层次创新团队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80万元/个。
实施周期:
项目执行期1年,起止时间2022年1月-2022年12月。
支持方向和重点:
(一)现代产业体系重点领域。围绕“5+1”,重点支持集成电路与新型显示、新一代网络技术、软件与信息服务、航空与燃机、智能装备、农产品精深加工、医药健康、新材料、清洁能源、绿色化工、节能环保(灾害防治和生态修复、碳中和技术)等领域,引进国(境)外高层次专家和创新团队,以及具有跨国经营、跨文化管理能力的国(境)外企业家和战略规划人才。
(二)农业产业体系重点领域。围绕“10+3”,重点支持川粮油、川猪、川茶、川菜(椒)、川酒、川果(桑)、川药、川牛羊(饲草畜禽)和现代农业种业等产业领域,引进国(境)外农业技术专家和创新团队,以及生产经营管理人才。
(三)现代服务业体系重点领域。围绕“4+6”,重点支持金融服务、文体旅游、科技信息服务、医疗康养服务等领域,引进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实践经验丰富的国(境)外专家和创新团队。
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符合“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条件要求”,用人单位长期聘用的高端国(境)外人才也可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