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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2年度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专项)、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和人才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科学技术厅资管处 | 发布时间:2021-07-13 | 27104 次浏览 | 分享到:

亿的药物大品种,支持2-3家省内生物医药企业IPO上市。

资金支持方式:财政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分批拔付,即:立项时拨付60%,通过中期评估后拨付40%。。

实施周期:

(一)重大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对、重大呼吸系统疾病诊治、重大消化系统疾病诊治、重大心血管疾病诊治、儿童/老年等重点人群重大疾病防治、重大慢病中医药治疗、先进前沿技术在重大疾病和罕见病中的应用研究、先进体外诊断技术与产品、心血管生物材料及医疗器械、智慧口腔正畸、中医智能诊疗器械等11个项目实施周期20221-202412月;

(二)重大生物治疗药物与疫苗、重大抗体药物重组蛋白药物、重大小分子创新药物、重大中药新药创制及经典名方制剂、骨生物材料及医疗器械、柔性电子高端智能护理及康复器械等6个项目实施周期20221-202512月。

申报要求:

除符合申报通知中相关要求外,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课题)还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申报单位应按照申报指南中的研究内容、考核指标、相关说明、实施期限、申报方式等要求进行申报。

2.多家单位联合申报的,各方须在申报书中加盖公章,并附联合申报协议,明确约定各自所承担的任务、责任和经费、知识产权归属等,并加盖所有合作单位公章后扫描在线上传。

3.牵头和参与企业需提供自筹能力相关支撑材料(以下材料之一:企业申报时上月末企业财务报表、上月末银行对账单或银行贷款授信材料等),财务数据涉密的单位除外。

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本领域正高级职称,能将主要精力用于项目研究和组织协调工作,实质性负责项目的研究开发和组织实施。项目如下设课题,课题负责人须具有本领域副高级(含)以上专业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两年以上。

5.项目研发成果产业化须在四川境内实施。

(二)本专项要求。

1.所有项目均应整体申报,板块一重大疾病精准治疗、板块三高性能医疗器械研制与开发的项目须涵盖指南所列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板块二重大新药研制与开发的项目须涵盖指南所列的全部考核指标。除指南中明确有设立课题的项目外,其他项目不再下设课题。

2.研究项目如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涉及人体研究需按照规定通过伦理审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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