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高等院校类示范基地。拥有大学生创业企业孵化载体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拥有专兼职创业导师数量超过100人。近3年,获得省级以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决赛奖项超过20项,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年均投入超过1000万元。
三是科研院所类示范基地。拥有知识产权数量超过100项,拥有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包括实验室、研究中心、研究院、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等)超过2个。近3年,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数量超过30项、技术合同成交额超过1000万元。
四是企业类示范基地。拥有各类省级及以上技术创新平台(包括实验室、研究中心、技术中心等)超过2个。近3年,产学研合作项目年均超过15个,直接吸纳就业人数年均超过30人。
六、有关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区域类主体通过属地发展改革部门推荐申报,企业类主体通过属地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发展改革部门联合推荐申报,高等院校类主体通过教育厅申报,科研院所类主体通过属地科技部门推荐申报。每个市(州)可在区域类、企业类分别推荐申报1个示范基地,揭榜国家全面创新改革任务的市(州)可分别增加1个推荐名额。
(二)各申报主体按照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总体要求,并选定一个功能定位方向,编制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5年)(编制提纲见附件)。
(三)请相关单位于9月22日前将申报文件和建设工作方案(一式两份)报送对口省级主管部门,高等院校类、科研院所类示范基地申报材料另需抄报省发展改革委2份。
(四)根据申报情况,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经济和信息化厅、教育厅、科技厅适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评审论证,并择优认定第二批省级双创示范基地。评审论证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 胡 月(028)86705687
经济和信息化厅 姜洪颖(028)87036542
教育厅 杜敏通(028)86110643
科技厅 张 文(028)86717490
附件:四川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方案编制提纲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8月5日
附件
四川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方案编制提纲
(功能方向)
建设主体:
编制单位:(盖章)
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