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推动应急通信产业生态繁荣。建设应急通信产业集群,打造具有核心技术优势的骨干企业。突出行业引领,发挥学会、联盟等行业组织作用,完善应急通信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指导性产品目录,加快创新成果产业化和推广应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管理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应急通信机制改革
(五)构建应急通信供需对接机制。完善应急通信供需对接机制,建立健全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部门和通信管理部门常态化沟通联络渠道,明确联络责任单位和联系方式,定期沟通需求。应急处置时,各相关部门向通信管理部门提出应急通信需求,通信管理部门组织通信行业及时响应、有效保障。(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中国气象局、国家林草局、国家消防救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健全应急通信协同保障机制。通信管理部门与应急、电力、地面和空中交通管理部门健全协同保障机制。强化能源保障协同,为重要通信设施、应急通信无人航空器、车辆装备提供优先电力等能源供应。强化运输保障协同,为应急通信队伍装备、运输车辆提供必要通行和物流保障,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开辟应急通信无人航空器快速审批绿色通道。强化力量投送协同,极端场景下将应急通信人员、装备作为首批力量响应出动,通过空中投送、地面徒步、摩托化机动等方式投送至受灾区域。(中央空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国家能源局、中国民航局、国家消防救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完善资源统筹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应急通信装备、队伍及易发“断路、断电、断网”高风险区域台账,完善急时电信企业间资源共用、互备及协同抢修机制,提升科学调度水平和应急处置效率。推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部门之间实现数据资源交换共享,及时通报交通、电力、通信网络运行情况以及灾害预警和响应行动等信息。(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中国气象局、国家消防救援局、国家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进电信企业管理制度改革。电信企业建立应急通信指挥机制,设立应急通信专门机构,统筹建设发展、运行维护、政企服务等部门资源力量做好应急通信工作,制定应急通信人员专项管理办法,优化评聘、评优、考核等制度,扩展应急通信从业人员职业发展通道。(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
四、夯实应急通信网络基础
(九)增强重点地区通信网络覆盖。持续加强全国通信网络建设,统筹利用公众通信网、专用通信网、卫星通信网,重点提升灾害多发易发地区、重点国有林区、边境地区、重要国省干线等的网络覆盖水平。推动卫星网与地面网的融合协同和统一调度,提升通信网络整体应急服务能力。(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管理部、国家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