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经费预算安排:本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助实行预算总规模控制,预算总规模不超过1400万元。资助资金原则上按照上述标准执行,当核定申请资助资金总额≥预算总规模时,资助资金按下列公式执行:资助资金=核定申请资助资金*调整系数(调整系数=预算总规模/核定申请资助资金总额)。
五、申报工作流程
(一)申报单位可登陆https://tfryx.tfryb.com/zczd/customer/home,按照网页提示注册账号。并根据相关要求填写《资助项目申报书》,完成申报材料提交。申报系统将于2024年12月30日零时正式开放,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1日24时。
(二)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对申报企业网上申报进行初审推荐和业务指导工作。在企业申报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初审推荐。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及时退回,要求申报企业在规定2个工作日时限内一次性补齐材料。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网上初审推荐(含申报企业补充资料再次提交后审核)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7日24时。
(三)成都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负责对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初审推荐的申报企业进行网上申报复审受理工作。在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初审推荐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复审。对符合申报条件及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对基本符合申报条件但申报材料不齐全的,退回申报单位限期2个工作日一次性补齐材料;对不具备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齐全且无法、逾期补证的,不予受理。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完成网上复审受理(含申报企业补充资料再次提交后审核)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7日24时。
(四)申报单位于项目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下载打印带有水印的申报材料,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含骑缝章),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于2025年2月20日17时前报送至属地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五)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汇总申报材料,在2个工作日内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5年2月24日17时前报送至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立移交台账,做好纸质材料交接工作。
六、申报工作要求
(一)强化服务指导。各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广泛开展政策宣讲和申报辅导,科学统筹安排申报工作,主动靠前做好服务保障。
(二)严控时间节点。为确保申报工作及时、有序推进,各申报环节均设定了截止时间,截止时间包含退回修改的时间,截止时间到达后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请各申报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后,持续关注各环节审核意见,对申报材料被退回的,要及时修改完善并按时再次提交。逾期提交的,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