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申报单位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解决方案落地项目的建设及运营主体应为在我国境内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实体,且未被认定为文化和旅游市场失信主体。解决方案落地项目没有权属纠纷,不存在危害国家文化安全和违反民族宗教政策的情况,不存在意识形态等方面问题。
三、申报推荐流程
(一)自愿申报。申报单位按照所在地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统一安排进行申报,可单独申报或联合申报,联合申报须明确1家牵头单位,参与单位不超过3家。
(二)省级推荐。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对所收到的解决方案进行遴选后择优推荐至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并指导入选的解决方案申报单位通过申报系统上传材料。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分别推荐不超过10个解决方案。中国文化娱乐行业协会、中国旅游协会、中国旅游景区协会、中国游艺机游乐园协会可参照本通知组织本协会推荐工作,每家协会推荐不超过5个解决方案。
(三)评审公示。对申报材料进行梳理汇总,邀请有关专家和行业需求方代表组成评审组,开展初评和复评,遴选出全国智慧旅游解决方案推荐名单,经公示后正式发布。
四、工作要求
请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及相关行业协会高度重视、周密组织,于2024年10月25日前组织完成推荐,寄送推荐表,并指导相关申报单位完成系统填报。
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将对入选的全国智慧旅游解决方案进行常态化跟踪与监测,并在宣传推广、人才培养、交流合作等方面给予指导和支持。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省级智慧旅游解决方案名录,加大方案储备,并结合本地相关政策,加大支持力度。
五、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联系人: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 喻秀艳 010-59881063
申报咨询及材料寄送联系人:胡寒琪 18193195872
地址: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数字文旅研究中心
邮箱:zhly2024@126.com
申报系统网址:121.43.62.100
技术咨询:任工 13241627020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