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根据《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经地方申报、专家评审、线上答辩,拟遴选出2021年综合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3个,特色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5个。
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4日至2021年12月30日
电话:010-68208246
附件:2021年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议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技术发展司
2021年12月24日
附件
2021 年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议名单
一、综合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
(一)深圳市
(二)武汉市
(三)昆明市
二、特色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
(一)眉山市(行业类)
(二)连云港市(生活类)
(三)濮阳市(公共服务类)
(四)廊坊市(行业类)
(五)芜湖市(公共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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