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十条政策的通知》(乐府办规〔2022〕1号)、《乐山市科技创新平台奖励实施细则》(乐科通〔2023〕18号)文件要求,对申请2022年3月31日至2023年8月31日的奖励事项进行审核及主管部门征求意见,现将拟奖励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2023年10月25日---11月2日)。
对公示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乐山市科技局资配科或高新科(科研诚信监督)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材料。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对异议提出者的相关信息予以保护。
联系方式:资配科 吴洋 2443184
高新科(科研诚信监督)杜晨光 2443435
附件:
乐山市科技创新平台后补助奖励公示
(拟兑现2022年3月31日至2023年8月31日)
序号 | 申请奖励事项 | 申请单位 |
1 | 新获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 四川吉晟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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