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乡村振兴局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财政厅
关于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情况公告
根据《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现将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情况予以公告(川财农〔2023〕109号),资金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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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收集人:代老师、孙老师、王老师
电子邮箱:sxczxjjhcwc@163.com
通讯地址:省乡村振兴局(成都市北打铜街8号)
农业农村厅(成都市武侯祠大街4号)
财政厅(成都市南新街37号)
附件: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情况表(川财农〔2023〕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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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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