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突出专家智库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鼓励专家学者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出证据充分、逻辑完整、路径清晰的决策建议,我局特启动2023年龙泉驿区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发布《2023年龙泉驿区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为在龙泉驿区行政区划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机关行政单位除外)。
(二)须符合项目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
(三)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要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严禁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四)项目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以及项目组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五)同一申报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同一项目组)在同一研究领域限申报1个项目,已立项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申报项目不得以相同、相近申报材料跨领域重复申报。
(六)同一项目申报了中央、省市补助资金或申报了多项区级专项资金的,应当在专项资金申报材料中说明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补助资金情况。除多渠道筹资项目外,对同一项目原则上不重复支持。
(七)鼓励申报单位设立科研助理岗位(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并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在科研助理岗位就业。
(八)申报材料中不得出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能公开的内容,涉及内容应不涉密。
二、申报程序
项目通过“成都市龙泉驿区科技项目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申报平台”)(链接:http://119.4.188.136:8001)实行全程网上申报。
(一)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登录申报系统进行身份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不需再注册。
(二)项目填报
项目负责人登录申报平台,根据指南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和上传附件并提交,再由所在单位管理员网上审核后提交。其中:申报书封面页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诚信申报承诺书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审查意见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如有联合申报单位,还需在此页加盖联合单位公章,以上盖章签字页均扫描作为附件上传。
(三)项目审查
区新经济和科技局负责项目在线审核,并作出退回修改、不予受理、受理等审查结论。
(四)材料报送
申报阶段只需系统填报,暂不提交纸件,待申报项目立项公告后,我局再另行通知立项项目报送纸件,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三、申报时限
项目实行限期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单位网上提交(含退回修改再次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17时。
提示:请各单位审核提交后,及时在系统关注审核环节审核意见,并根据有关审核意见要求修改完善后,及时再次在系统提交,逾期造成不能正常申报的责任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四、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区新经济和科技局政策研究室
联 系 人:李晓金⠂༯span>吴玉龙
联系电话:028-88491081
地 ⠂ 址:经开区南四路325号成都公路口岸2楼213室
五、注意事项
请区级相关部门协助开展联系服务对象的组织申报工作。
六、特别声明
区新经济和科技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项目申报事宜,凡是以我局委托、合作单位名义代理项目申报的,均属诈骗,请各申报单位、申报人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特此通知。
附件:
成经开新科发〔2023〕15号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龙泉驿区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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