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等14部门印发的《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实施办法》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成委人才办〔2023〕23号)有关要求,成都市高端诊疗产业链链长制工作专班办公室(市卫健委)起草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高端诊疗产业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们意见,请于2023年7月30日(星期一)17:00前将修改意见加盖公章后反馈至我委(邮箱:cdsjkfwyfzc@163.com),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此函。
附件:关于开展2023年度“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高端诊疗产业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7月24
成都市高端诊疗产业链链长制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高端诊疗产业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按照《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实施办法》(成组通〔2022〕30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成委人才办〔2023〕23号)有关要求,现就开展2023年度“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高端诊疗产业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2023年“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高端诊疗产业链项目支持对象总名额为8名。其中,链主企业(机构)的支持名额为4名左右,关联配套企业(机构)、招商引智企业(项目)名额为4名左右。具体名额可以根据推荐情况适当调整。
二、产业领军人才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参选高端诊疗产业领军人才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申报人所在企业(机构)应为在我市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税收解缴关系在我市的高端诊疗产业链企业(机构)。
3.在我市高端诊疗产业链企业(机构)全职工作三年以上,招商引智企业(项目)的可适当放宽至一年以上。
(二)具体条件
1.前沿诊疗领域产业领军人才
申报前沿诊疗领域产业领军人才,应当掌握前沿医学核心技术,包括但不限于核医学、体外诊断、细胞治疗、基因治疗、免疫治疗、纳米医学等领域(以下简称“前沿诊疗领域”)有重大突破,对我市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做出重大贡献,符合以下一项及以上条件。
(1)作为主要负责人主持或重要组成人员参与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重大科研课题,获得科研经费合计超过一千万元。
(2)作为第一或第二负责人获国家、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医学科技进步奖,解决“卡脖子”问题,成果转化落地在本市,提升我市在前沿诊疗领域核心竞争力,固定资产投资超过两千万元。
(3)前沿诊疗领域拥有专利、实用新型、著作权超过5项,科技成果转化所得合计超过一千万元。
(4)掌握前沿诊疗领域核心技术,通过技术入股等方式,招引市外投资超过两千万元。
(5)前沿诊疗领域推广国家、省、市认可的临床适宜技术,诊疗患者总计超过一千例,在提升疑难复杂疾病治愈率有重大贡献,或对提高我市人均预期寿命有较大贡献,产生较大医学价值的。
2.高质量服务领域产业领军人才
申报高质量服务领域产业领军人才,应当在互联网诊疗、人工智能辅助诊疗、医疗大数据产业化应用、数字健康、健康旅游、健康服务扩大开放、医防融合、体医融合、医险融合、医养结合等领域(以下简称“高质量服务领域”)做出重大贡献,创新服务模式、商业模式和医学模式,提供符合国际标准高质量医疗健康服务,具有较强示范引领作用,符合以下一项及以上条件。
(1)推动互联网、人工智能(AI)、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区块链、大数据、物联网、数字健康等技术在医疗健康服务领域应用,在我市落地相关高质量服务项目上一年度产值超过一千万元。
(2)推动医疗健康服务机构与上下游、左右岸行业跨界融合,建设健康服务产业生态圈,在我市落地相关高质量服务项目上一年度产值超过一千万元,或引入市外投资超过两千万元。
(3)提供多学科联合诊疗(MDT)、国际国内“顶流”专家远程会诊、特需服务,在我市落地相关高质量服务项目上一年度产值超过一千万元。
(4)打造国际医疗服务中心,提供国际保险直付服务,吸引国(境)外人员来蓉接受医疗健康服务,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在我市落地相关高质量服务项目上一年度产值超过一千万元(以外币结算的按照申报时汇率换算)。
3.高端消费领域产业领军人才
申报高端消费领域产业领军人才,应当在医疗美容、抗衰老、口腔、眼科、心理健康、睡眠障碍、辅助生殖、营养、健康管理等医保不覆盖、市场化程度高的领域(以下简称“高端消费领域”)做出重大贡献,满足人民群众更高层次健康需求,符合以下一项及以上条件。
(1)高端消费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推动在我市落地相关项目投资超过一亿元。
(2)高端消费领域具有较好口碑,带领的团队上一年度产值超过两千万元,或三年产值合计超过五千万元。
(3)高端消费领域具有较高理论功底,拥有较高学术造诣,具有极高知名度,在省级或以上专业学(协)会一级组织中担任副主任委员及以上职务,培养学生超过一百位,或接诊患者超过一万例。
4.特色中医药服务领域产业领军人才
申报特色中医药服务领域产业领军人才,应当推动我市中医药(含民族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现规模化、现代化、产业化、国际化做出重大贡献,符合以下一项及以上条件。
(1)作为主要负责人主持或重要组成人员参与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重大科研课题,获得科研经费合计超过一千万元。
(2)作为第一或第二负责人获国家、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医学科技进步奖,成果转化落地在本市,固定资产投资超过两千万元。
(3)推广国家、省、市认可的临床适宜技术,诊疗患者总计超过一千例,在提升疑难复杂疾病治愈率有重大贡献,产生较大医学价值的。
(4)推动中医药健康旅游、中医药服务贸易、中医药特需服务等特色服务,在我市落地相关高质量服务项目上一年度产值超过一千万元。
(5)运用中医药服务技术在消费医疗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在我市落地项目上一年度产值超过一千万元。
5.经营管理领域产业领军人才
申报经营管理领域产业领军人才,应当是高端诊疗产业链主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对我市健康产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财务、人力等保障方面的人才原则上不纳入遴选范围。获得过省部级或以上表彰的优先考虑。
三、链主企业(机构)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报高端诊疗产业链主企业(机构),应当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企业(机构)工商注册在成都市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且税收解缴关系在成都市。
2.企业(机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对象。
3.近三年内,企业(机构)在经营过程中未发生承担主要责任及以上的医疗事故,无重大违法行为。
(二)规模能级条件
申报高端诊疗产业链主企业(机构),应当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中三项及以上。
1.产值高:上一年度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或近三年度营业收入超过5亿元。
2.规模大:企业(机构)员工500人以上,其中卫生技术人员超过150人。企业(机构)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
3.能级高:企业(机构)属于“6类500强”总部、区域型(功能型)总部或上市企业,具有较高行业知名度。
4.经济贡献大:近三年中至少两年被所在区(市)县评为纳税大户。
5.创新能力强:具有国家、省级临床重点学(专)科,或具有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或具有国家、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或者具有其他省级以上重大科技创新平台。
6.引领性强:主导参与制定国际标准或国家级标准3项(含)以上。
7.带动能力强:对我市高端诊疗产业建圈强链有重大贡献,市域内关联配套企业不少于10家,营收总规模不低于50亿元。
四、遴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
1.链主企业(机构)
(1)企业(机构)结合主营业务方向,根据高端诊疗产业链主企业(机构)遴选条件,填写《成都市高端诊疗产业链主企业(机构)申报表》(见附件1),经区(市)县卫健部门核实盖章后,于8月 日前将符合条件的链主企业(机构)推荐表报送市卫健委。每个区(市)县报送的企业(机构)原则上不超过4家。
(2)确定链主企业(机构)。市卫健委会同行业领域专家根据链主企业遴选条件,确定链主企业(机构)候选名单及分配名额。
(3)企业开展自评。链主企业根据分配名额、领军人才条件开展内部评选,确定初步人选。
(4)提交初步人选。初步人选在企业办公地或企业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后,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2)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3)于8月 日前报市卫健委。
2.其他关联配套企业
(1)成立评选委员会。由市卫健委牵头,联合链主企业、产投基金、公共平台等组建成都市高端诊疗产业链评选委员会。
(2)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人才按申报通知要求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2)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3),经所在企业审核后,于8月 日前报企业所在区(市)县卫健主管部门审核。
(3)区(市)县审核。区(市)县卫健主管部门审核后,于8月 日前行文(含正式文件以及《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2)、《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3))报送评选委员会。每个区(市)县每条产业链报送的推荐人选原则上不超过2名。
(4)开展评选。评选委员会结合人才技术水平、业绩成果和经济社会贡献等方面进行综合评选,确定初步人选。
3.招商引智企业(项目)
(1)确定推荐名额。市卫健委会同市投促局根据上一年度医疗卫生领域新注册落地的企业(项目)数量、投资额度、项目能级等情况,于8月 日前明确具有推荐权的区(市)县名单及名额分配。
(2)区(市)县推荐。围绕开展促进招商引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区(市)县卫健主管部门根据分配名额,对照产业领军人才标准,从上一年度新引进落地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高能级项目和强链补链项目中推荐人才,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2)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3),于8月 日前报市卫健委。
(3)市级部门联审。市卫健委会同市投促局对企业(项目)情况、推荐人选条件进行审核评选后,确定初步人选。
(二)初审。市卫健委对初步人选进行审核,经党组会议研究后,形成产业领军人才建议人选名单,以党组名义报市委组织部。
(三)复审。市委组织部征求公安、法院、检察院、税务、国安等部门意见,对产业领军人才建议人选名单进行综合审查。
(四)公示。采取适当方式对通过审查的拟授人选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确定人选。公示无异议的拟授人选,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按程序确定为产业领军人才,颁发入选证书。
五、有关要求
(一)各区(市)县卫健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和审核把关工作,真正把能够补齐短板、攻克技术、引领发展的产业领军人才遴选出来。未承担高端诊疗产业链的区(市)县卫健主管部门积极协调功能区做好相关工作。
(二)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注重加强与本单位人才培养项目的衔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人才遴选机制,将赋予的人才评审权用好,真正形成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培养机制、有利于人尽其才的使用机制、有利于人才各展其能的激励机制、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竞争机制。建立有效的自我约束和外部监督机制,如有用不好授权、履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用人单位今后5年的人才评审权。
(三)用人单位和个人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区(市)县卫健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如有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申报人今后5年的申报资格。
(四)“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入选者不得再次申报。同一申报人不得重复申报“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多个项目,同一企业不得重复申报“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多个项目链主企业。在管理期内的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天府峨眉计划、天府青城计划、蓉漂计划、蓉城英才计划等国家、省、市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不得申报“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
(五)请区(市)县卫健主管部门、有关企业(机构)按照时间节点将以下材料报送至相应单位:
(1)《成都市高端诊疗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表》(附件1)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加盖鲜章)3份及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文件);
(2)《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见附件2)及附件材料纸质版(加盖鲜章)3份及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文件);
(3)《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版(加盖鲜章)3份及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文件);
以上材料申报书在前、附件材料在后统一装订成册,起脊装订,封面、封底统一用110克以上白色A4亚光纸胶装,正文用A4纸双面印刷)。
六、联系方式
市卫健委:×××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附件:1.成都市高端诊疗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表
2.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
3.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
成都市高端诊疗产业链链长制工作专班办公室
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章)
2023年7月24日
附件1
成都市高端诊疗产业链链主企业(机构)
申报表
企业(机构) (盖章) | 法定代表人 姓名及职务 | ||||
注册地址 | 注册时间 | ||||
所在区(市)县 | 社会信用组织代码 | ||||
注册资本金 (万元) | 评定等级 | (X级X等医院,或其他) | |||
员工总数(人) | 卫生技术人员 总数(人) | ||||
企业(机构)是否存在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对象的情况 | 3年内是否发生承担主要责任及以上的医疗事故及违规违纪的情况 | ||||
企业(机构)类别 | □“6类500强”总部 □ 其他企业 | ||||
所属领域 | □ 前沿诊疗领域 □ 高质量发展领域 □ 高端消费领域 □ 特色中医药服务领域 □ 经营管理领域 | ||||
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
营业收入(万元) | |||||
纳税(万元) | |||||
是否被所在区(市县)评为纳税大户 | |||||
企业(机构) 基本情况介绍 |
(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机构)行业地位、医疗服务能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领域重大贡献、示范引领及带动作用等情况) | ||||
企业(机构)注册地所在区(市)县卫健部门审核意见
|
附件2
编号
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
(XX产业链)
申 报 人 | |
推 荐 企 业 | |
申 报 类 别 | |
所属产业链 | |
所在区(市)县 | |
联 系 人 | |
联 系 电 话 |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 制 |
年 月 日
基本信息 | ||||||||
姓 名 | 中 文 | 性 别 | 两寸免冠 彩色近照 | |||||
外 文 | 国 籍 | |||||||
出生年月 | 出生地 | |||||||
民 族 | 政治面貌 | |||||||
有效身份证件 类型及编号 | ||||||||
最高学历学位 | 毕业院校 | 专 业 | ||||||
现任职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行政职务 (岗位) | 从事专业方向 | |||||||
专业技术职称 | 职业技能等级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工 作 经 历 | 职 务 | 时 间 | 国 家 | 单 位 | ||||
主要成果(近五年) | |||||||||
1.主持(参与)的重大项目(课题)、策划(引进)的展会或运营(引办)的赛事等 | |||||||||
名称和性质 | 起止时间 | 经费总额 | 经费来源 | 承担职务和具体任务 | |||||
2.曾经或正在国际、国内学术或技术(协会)组织任职或兼职情况等 | |||||||||
组织名称 | 职务 | 任职(兼职)期限 | 承担任务 | ||||||
3.获得的市级及以上重要奖项或荣誉等 | |||||||||
奖项(荣誉) 名称 | 级别 | 颁发机构 | 颁发时间 | ||||||
4.主要授权专利 | |||||||||
专利名称 | 专利类别 | 专利所有者 (排序) | 授权国家 | 专利 保护期 | |||||
5.代表性论文(论著)、艺术(设计)作品等 | |||||||||
名 称 | 类 别 | 发表时间 | 作者 (排序) | 收录情况 | |||||
| |
(除上述成果外,申报人需要说明的主要工作业绩,例如能否发挥创新创业表率、对企业和产业发展做出了哪些实际贡献、产生何种社会经济效益、以及其他突出贡献等,简要提供1—2个典型案例。)
本人承诺: 1.以上申报材料中所有信息真实、合法、有效。 2.个人遵纪守法,不存在违纪违法行为。 3.个人征信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行为。 4.不发生知识产权侵权问题、不泄露任职单位商业秘密、不违反相关国家兼职取酬和科研经费管理规定及已入选其他人才计划的约定事项。 5.管理期内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对资金使用、到岗情况、工作绩效等方面的监督,并如实提供相应证明。
申报人签字: 年 月 日 | |
用人单位意见 | |
(由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填写,请简要说明推荐申报人的主要理由,对申报人的支持条件等内容。)
本单位承诺: 1.已对申报人的知识产权、竞业禁止、保密约定等情况进行一一核查,申报人有关信息属实,特推荐申报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 2.积极配合重点产业链牵头市级部门,做好对入选者的培养、使用、管理、服务等工作,为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 |
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区(市)县相关部门意见 (此栏仅在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招商引智企业〈项目〉 推荐人选时填写) | |
区(市)县投促部门(公章) 区(市)县相关产业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投促部门仅在招商引智企业〈项目〉推荐人选时盖章) | |
评选委员会意见(此栏仅在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推荐人选时填写) | |
评选委员会专家签字:
年 月 日
| |
市投促局意见(此栏仅在招商引智企业〈项目〉推荐人选时填写) |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重点产业链牵头市级部门意见 |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填写说明
一、填写要求
A.请按照《填写说明》的要求,全面、真实、有效填写信息,不得空项、漏项。
B.表达要简明、严谨。外来语请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表格、空格可另附页。所有填写信息除签名、日期外其他均须机打。
二、申报书封面
(一)编号
不填写。
(二)产业链
填写所属重点产业链名称。
(三)申报人
指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的申报者本人。请填写中文(外文)名。
(四)推荐企业
指申报人所在企业。
(五)申报类别
指链主企业、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招商引智企业(项目)。
(六)所属产业链
指申报人所在的重点产业链。
(七)所在区(市)县
指申报人所在企业注册地所在的区(市)县。
(八)联系人
指推荐企业指定的联系人。
(九)联系电话
指推荐企业指定联系人的手机号码。
三、申报书正文
(一)姓名
用字要固定、规范,长度在2—10个汉字之间。英文名请写全称。
(二)照片
为近期两寸正面免冠证件照,同时提供电子版。
(三)国籍
指申报人目前的国籍。
(四)出生年月
请参考“1980.02”格式填写。
(五)出生地
如在国内出生,请按“××省(区、市)××市(县)”格式填写;出生地在国(境)外的,请填写出生国家、地区。
(六)民族
请按“××族”格式填写。
(七)政治面貌
请按国家规范填写,如“中共党员”“民盟盟员”“民进会员”等。
(八)有效身份证件类型及编号
指身份证、护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九)最高学历学位
以申报人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准。学历包括研究生学历、大学本科学历、大学专科学历、中专学历、高中学历、初中学历;学位包括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学士学位。
(十)毕业院校及专业
请填写申报人最高学历毕业证书中的毕业院校、专业。
(十一)现任职单位名称及单位地址
请准确填写目前任职单位全称,地址精确到门牌号。
(十二)行政职务(岗位)
请填写申报人目前的岗位安排情况。如同时在我市高校、科研单位兼职的,务必在此栏注明相关情况。
(十三)从事专业方向
指申报人在现任职单位具体从事的工作领域或研究方向等。
(十四)专业技术职称
以申报人获得的本系列最高资格等级为准。
(十五)职业技能等级
以申报人获得的最高职业技能等级为准。
(十六)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请填写申报人的常用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
(十七)工作经历
简要、完整描述申报人的工作经历。请写明每阶段经历的所在国家、单位、职务,兼职经历请注明。每段经历均应有明确的起始和终止日期,且两段经历之间的日期应无缝衔接,具体到月份(如2000.01—2000.12)。工作经历中无需描述工作业绩。
(十八)主要成果
主要成果指申报人近五年取得的成果,可附页:
主持(参与)过的重大项目(课题)、策划(引进)的展会或运营(引办)的赛事等。包括起止时间、性质、经费总额和来源、申报人的具体职位和承担任务。
曾经或正在国际、国内学术或技术(协会)组织任职或兼职情况等,注明所任职务和期限以及在组织机构内承担的任务等。
获得的市级及以上重要奖项或荣誉等,注明颁发机构和获奖时间。
主要的授权专利。请列出保护期、名称、类别、授权国家、专利所有人等;产品请标明目前的市场化程度。
最能体现申报人业绩水平的代表性论文(论著)、或艺术(设计)作品等。包括名称、类别、发表时间、作者(排序)、收录载体,其中论文通讯作者请用“*”注明。
填写时请客观描述,突出重点,言简意赅。请同时提供相关材料作为附件。
(十九)业绩评价
指除“主要成果”涵盖范围之外,申报人对照评选条件要求还需进一步说明的工作业绩。例如能否发挥创新创业表率、对企业和产业发展做出了哪些实际贡献、产生何种社会经济效益、以及其他突出贡献等,简要提供1—2个典型案例,可附页。
请申报人认真阅读“本人承诺”部分并亲笔签字,请勿由他人代签,如申报人在国外(境外)无法签字的,可另附承诺书和签字。
(二十)用人单位意见
由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填写。请简要说明:
推荐申报人的主要理由。对照申报条件,结合单位工作绩效考核等内容,对申报人的工作能力、贡献进行简要表述。注意避免简单重复申报人在“主要成果”“业绩评价”栏中填写的内容。
对申报人的支持条件。即从用人单位角度,为申报人提供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包括工作平台、职务、薪酬、住房等。用人单位应对申报人有关信息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对支持条件做出承诺。
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意见。申报人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提出推荐意见“同意推荐”或“不同意推荐”,并由人力资源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用人单位意见。用人单位结合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意见提出推荐意见,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十一)区(市)县相关部门意见
此栏仅在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招商引智企业(项目)推荐人选时填写,若为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推荐人选,由区(市)县相关产业部门,对推荐人选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招商引智企业(项目)推荐人选,由区(市)县投促部门,对招商引智企业(项目)进行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区(市)县相关产业部门,对推荐人选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十二)评选委员会意见
此栏仅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推荐人选时填写,由评选委员会对用人单位推荐人才的技术水平、业绩成果和经济社会贡献作出综合评判并说明推荐理由。评选委员会专家集体签字。
(二十三)市投促局意见
此栏仅在招商引智企业(项目)推荐人选时填写,由市投促局对招商引智企业(项目)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十四)重点产业链牵头市级部门意见
由各重点产业链牵头市级部门填写,主要对申报人有关信息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提出推荐意见“同意推荐”或“不同意推荐”,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十五)附件
主要包括:
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所在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与所在企业签订的正式工作合同复印件;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为国〈境〉外学历,请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
在海外和国内任职的证明材料;
有代表性的成果、论著、专利、奖励、荣誉称号等复印件;
与学术、技术、艺术水平及业绩贡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为外文,请同时翻译为中文并加盖单位公章;
对推动产业建圈强链有突出贡献的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需要补充提交的材料。
四、其他
申报书和附件材料需统一装订成册,装订要求为:起脊装订,申报书在前、附件材料在后装订成册,封面、封底统一用110克以上白色A4亚光纸胶装,正文用A4纸双面印刷。报送材料包括:纸质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一式XX份,并同时报送电子文本。
附件3
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填报日期: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政治 面貌 | 身份证号码/护照 号码 | 出生 年月 | 最高学历学位 | 毕业 院校 | 专业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专业 技术 职称 | 专业 领域 | 专业方向 | 申报 类别 | 企业所属产业链 | 企业注册地所在区(市)县 | 本人 联系 方式 | 备注 |
1 | 张三 | 男 | 中国 | 中共党员 | ××× ××× | 1970.01 | 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 ×× 大学 | 集成电路工程 | 成都xx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 | 高级 工程师 | 电子信息 | 集成电路 | 链主企业/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招商引智企业(项目) | 集成 电路 | 成都 高新区 | 138×××× |
咨询热线:138-8052-2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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