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远智链—成为科技企业与政策红利之间的超级链接者
在线留言
返回首页
致远智链
ZHI YUAN ZHI LIAN
热点资讯
资讯分类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后,各地的奖励有多少?
来源:融创科服 | 作者:融创科服 | 发布时间: 2023-01-01 | 1957 次浏览 | 分享到: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后,各地的奖励有多少?

一、成都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1、奖补采取后补助的支持方式,对首次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市和区(市)县原则上对每个企业给予30万元的奖补,其中市本级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奖补;

2、对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市和区(市)县原则上对每个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补,其中市本级给予5万元奖补。

政策依据: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成都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管理办法》和《成都市技术交易资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二、泸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含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后补助支持;对首次“升规入统”的高新技术企业、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企业科技计划优先支持

政策依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泸市府发〔2021〕25号)


三、乐山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1、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规上企业奖励30万元,规下企业奖励10万元;

2、对再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规上企业奖励10万元,规下企业奖励5万元。

政策依据: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十条政策的通知


四、广元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1、对新认定、到期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资金支持。

2、对新认定的“独角兽”企业、新备案入库的“瞪羚”企业给予50万元、20万元资金支持。

3、对新升规入统的科技服务企业给予5万元资金支持。对每年新入库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0.5万元资金支持。

政策依据: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广府发〔2022〕4号)


五、自贡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对首次通过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贡市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自府发〔2022〕2号)


六、雅安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支持,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支持。对企业年度研发投入增量部分给予不超过20%、单个企业最高20万元后补助支持。

政策依据:雅安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七、广安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工业企业,在享受市级奖励的基础上,区本级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政策依据: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激励措施(试行)》的通知


八、南充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对获得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按照首次认定、重新认定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5万元奖励。对主导制定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并经批准发布的工业企业,每个标准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充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


九、内江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由县(市、区)给予每户企业一次性30万元资金奖励;再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由县(市、区)给予每户企业一次性5万元资金奖励。

政策依据: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江市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内府发〔2022〕3号)


十、宜宾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1、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的补助。

2、对非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15万元的补助。

政策依据:《宜宾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工业强市十条政策措施》(宜委发〔2020〕15号)


十一、达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1、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给予一次性补助 30 万元,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 10 万元,整体新迁入、注册纳税在达州市且有效期 2 年以上的,按首次认定标准予以补助。

2、对经税务部门核定,年度研发投入经费达到 200 万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研发投入的 3%、最高给予 50 万元支持。补助资金由受益地方财政承担,市级财政按照受益地方财政实际补助额的30%予以资金支持。

政策依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 若干政策的通知 (达市府发〔20221号)


十二、资阳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1、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高新区重点发展的口腔装备材料、医疗器械、机车汽车、电子元器件、科技服务业领域企业,按照年度研发投入总金额给予5%补助;其中,规上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40万元,其他企业补助不超过20万元。

2、鼓励申报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对成功认定的省级瞪羚企业一次性给予40万元奖励,对成功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成功认定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以上属于复审的均不再给予奖励。

政策依据: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持科技创新奖励补助办法(试行)


十三、绵阳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对首次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0万元;对非首次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0万元。

政策依据: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大对外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绵经开管发〔2021〕1号)


十四、眉山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对首次或再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分别奖励20万元、5万元。

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眉府发〔2021〕20 号)


十五、巴中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市财政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20万元补助,对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0万元补助。

政策依据: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十六、攀枝花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1、对每次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2、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业绩奖授予在促进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并依法纳税的国家高新技术 企业和省级及以上创新型企业。奖励金额以企业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省级及以上创新型企业批复文件当年的高新技术及 其产品年销售收入(以下简称“年销售收入”)为基准,结合奖励评审年度内企业的年销售收入共同确定。企业获得批复文件次年及以后可申报该项奖励。

3、首次申报奖励的,年销售收入在基准基础上每增加 1 亿元 奖励增加 10 万元,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4、非首次申报奖励的,以企业前一次获奖时的年销售收入为新基准。年销售收入在新基准基础上每增加 1 亿元奖励增加 10 万元,累计奖励不超过 100 万元。

5、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奖授予在我市成长快、发展前景好、示范性强、年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奖励金额为 10 万元/项。同一项目只能获得一次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奖。

政策依据:

1.关于印发《攀枝花市科技创新政策六条实施细则》的通知

2.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奖励办法》的通知(攀科发〔2020〕83 号)


十七、遂宁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新获得国家级、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

政策依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遂宁市促进工业转型升级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遂府发〔2020〕5号)


十八、德阳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到期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资金支持。

政策依据:德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深入推进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德府发〔202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