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我市实际,我们编制了《简阳市2023年县级财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经专家评审通过,现将相关内容公示如下,如有不同意见,请于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目督科反应,电话:27219986。
一、资金来源
县级财政资金247.96万元;上年上级结余资37.84万元。共计285.80万元。
二、项目建设内容
开展全域秸秆禁烧管控,以建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为目标,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优先)进行秸秆离田收储、加工利用、粉碎还田示范,以及秸秆综合利用专用设备购置。探索可持续、可复制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路线、运行模式和工作机制,以点带面,提升我市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和质量效益。
三、资金使用环节
(一)秸秆综合利用示范补助环节、标准及金额
参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2〕448号)精神,制定我市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建设补助标准。预算资金201.5万元。
1.秸秆离田收储示范
对开展秸秆离田、收储、转运示范的经营主体,每亩补贴60元,计划实施0.4万亩,补助资金24万元。主体在自己流转区域内实施的,需提供土地流转合同备案证明;开展社会化服务的需提供与被服务对象签订的服务协议。
2.秸秆加工利用示范
对开展秸秆“饲料化、肥料化、基料化”等加工利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给予150元/吨的加工利用补贴,计划实施0.45万吨,补助资金67.5万元;对开展秸秆饲料化利用的规模化养殖场,利用简阳市内秸秆利用量达到1000吨以上的,给予每个养殖场10万元定额补贴,计划补助资金30万元。合计补助资金97.5万元。
3.粉碎还田示范
开展粉碎还田的经营主体,每亩补贴40元,计划实施1.5万亩,补助资金60万元。主体在自己流转区域内实施的,需提供土地流转合同备案证明;开展社会化服务的需提供与被服务对象签订的服务协议。
4.设备补贴
对购置秸秆综合利用专用设备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按不超过80%进行补贴,已享受农机补贴的不再享受项目补贴。计划补助资金20万元。
(二)秸秆禁烧管控
1.秸秆禁烧常态巡查管控
主要用于市秸秆办开展宣传培训、技术指导、会议会务、常态巡查和应急处置租用车辆、宣传品制作安装、资料印刷、办公用品购置、差旅、通讯费、无人机操作培训、对标对表考察学习等支出。预算资金66.30万元。
2.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巡查管控
在小春、大春、成都大运会、重污染天气预警、国庆、春节等重点时段和关键季节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秸秆禁烧巡查管控,按照智慧蓉城农业农村城运分中心建设需要,将秸秆禁烧管控和应急处置、秸秆资源化利用等相关资料信息按要求接入系统,实现秸秆禁烧“三不见”目标,持续改善大气质量。预算资金18万元。委托代理机构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第三方服务机构。
合计财政资金285.80万元,以上各环节资金根据实际情况可作统筹协调安排。
四、进度安排
2023年5月—6月,下达2023年简阳市县级财政秸秆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组织专家评审和上党组会确定实施主体,下达项目实施方案;
2023年6月—10月,组织项目实施;
2023年10月—11月,组织项目验收;
2021年11月—12月,资金兑付,绩效评价,项目总结等;
2023年1月—12月,开展秸秆禁烧常态巡查管控,并在小春、大春、成都大运会、重污染天气预警、国庆、春节等重点时段和关键季节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秸秆禁烧巡查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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