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按照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现开展2023年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及2020年已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请区内各企业认真对照《实施方案》中附件1-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进行自评(或填写“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自评打分表”),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的企业请于2023年4月28日前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填报信息,待系统审核后并于2023年5月4日前将纸质资料一式三份交至公路口岸8楼811室(同时交申报资料电子版)。
文件链接:
1.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
http://cdjx.chengdu.gov.cn/cdsjxw/c132954/2023-02/21/content_40996c15de3d4c7ea7dffb0929980b5c.shtml
2.四川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方案:https://jxt.sc.gov.cn//scjxt/wjfb/2022/10/19/f5f16b1de8dd4301a853ec7b5dbdc8d1.shtml
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链接:https://zjtx.miit.gov.cn
联系人:杨雨涵;联系电话:61432753
技术支持电话:0571-56137700
附件1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一、认定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即视为满足认定条件:
(一)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
(二)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
(三)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四)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2.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
3.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
4.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指该大赛2021年以来正式发布的名单)。
二、评价指标
包括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和创新能力四类十五个指标,评价结果依分值计算,满分为100分。
(一)专业化指标(25分)
1.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5 分)
A.80%以上(5分) B.70%-80%(3分)
C.60%-70%(1分) D.60%以下(0分)
2.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10分)
A.10%以上(10分) B.8%-10%(8分)
C.6%-8%(6分) D.4%-6%(4分)
E.0%-4%(2分) F.0%以下(0分)
3.从事特定细分市场年限(5分)
每满2年得1分,最高不超过5分。
4.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情况(5分)
A.在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取得实际成效(5分)
B.属于工业“六基”领域、中华老字号名录或企业主导 产品服务关键产业链重点龙头企业(3分)
C.不属于以上情况(0分)
(二)精细化指标(25分)
5.数字化水平(5分)
A.三级以上(5分) B.二级(3分) C.一级(0分)
6.质量管理水平(每满足一项加3分,最高不超过5分)
A.获得省级以上质量奖荣誉;
B.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获得ISO9001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C.拥有自主品牌; D.参与制修订标准;
7.上年度净利润率(10分)
A.10%以上(10分) B.8%-10%(8分)
C.6%-8%(6分) D.4%-6%(4分)
E.2%-4%(2分) F.2%以下(0分)
8.上年度资产负债率(5分)
A.50%以下(5分) B.50%-60%(3分)
C.60%-70%(1分) D.70%以上(0 分)
(三)特色化指标(15分)
9.属于“5+1”现代工业体系、“4+6”现代服务业体系、“10+3”现代农业体系(5分)
A.产业领域属于上述一项及以上(5分)
B.不属于上述情况(0分)
10.企业转型升级发展情况(5分)
A.获认定为国家级首台(套)、绿色制造示范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智能(互联)工厂、数字化车间,满足一项及以上(5分)
B.获认定为省级首台(套)、绿色制造示范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智能(互联)工厂、数字化车间、节水型企业、近三年获得“创客中国·创业天府”四川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优胜奖及以上名次,满足一项及以上(3分)
C.不属于以上情况(0分)
11.细分市场领先地位(5分)
A.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超过10%,或位居全国前三(5分)
B.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十或本省前五(4分)
C.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位居本省前十(3分)
D.不属于以上情况(0分)
(四)创新能力指标(35分)
12.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10分)
A.Ⅰ类高价值知识产权1项以上(10分)
B.自主研发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8分)
C.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6分)
D.Ⅱ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2分)
E.无(0分)
13.上年度研发费用投入(10分)
A.研发费用总额500万元以上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10%以上(10分)
B.研发费用总额400-5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8%-10%(8分)
C.研发费用总额300-4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6%-8%(6分)
D.研发费用总额200-3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4%-6%(4分)
E.研发费用总额100-2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3%-4%(2分)
F.不属于以上情况(0分)
14.上年度研发人员占比(5分)
A.20%以上(5分) B.10%-20%(3分)
C.5%-10%(1分) D.5%以下(0分)
15.建立研发机构级别(10分)
A.国家级(10分) B.省级(8分)
C.市级(4分) D.市级以下(2分)
E.未建立研发机构(0分)
附件2
申报(复核)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所需材料
一、系统需上传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需包含主营业务收入、研发投入等的相关情况);
3、近两年12月底缴纳社保人数证明;
4、合规经营承诺书(参考模板附后);
5、申报“直通车”的企业需提供满足“直通车”条件的相应证明材料;
6、评价指标相关证明材料;
7、如有改名的另附行政许可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加盖公章的“登记通知书”;
8、其他需要补充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需要提供资质资料
1、申报表(从培育平台导出并签章);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自评表(样表后附);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合规经营承诺书(参考模板附后);
5、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自评打分表(样表后附)。
三、需提供申报资料电子版(通过邮箱发送或U盘拷贝)
1、申报表(从培育平台导出并签章);
2、系统上传的所有附件;
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样表另发)
注:1、佐证材料按顺序编号后打包上传系统。
2、资质资料1-4项装订一式3份,第5项单独提供一份
3、合规经营承诺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自评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模板及样表附后。
4、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自评打分表另发
5、
合规经营承诺书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我公司郑重承诺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交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单 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2023年 月 日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自评表
企业名称: | (需盖章) | 日期: |
序号 | 类别 | 指标 | 标准 | 自评得分 |
1 | 条件指标 | 基础条件 | 申报材料是否规范,相关佐证材料是否齐全。 | 口是 口否 |
2 | 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企业财务报表判断是否属于中小企业。 | 口是 口否 | ||
3 | 是否存在以下情况: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 | 口是 口否 | ||
4 | 必备条件 | 是否满足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 | 口是 口否 | |
5 | 是否满足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 | 口是 口否 | ||
6 | 是否满足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 口是 口否 | ||
7 | 直通车条件 | 是否满足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 口是 口否 | |
8 | 是否满足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 | 口是 口否 | ||
9 | 是否满足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 | 口是 口否 | ||
10 | 是否满足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指该大赛2021年以来正式发布的名单)。 | 口是 口否 | ||
11 | 评价指标(满分100分) | 专业化指标(25分) | 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80%以上得5分,70%-80%得3分,60%-70%得1分,60%以下得0分。 | |
12 | 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在10%以上得10分,8%-10%得8分,6%-8%得6分,4%-6%得4分,0%-4%得2分,0%以下得0分。 | |||
13 | 从事特定细分市场年限,每满2年得1分,最高得分不超过5分。 | |||
14 | 主导产品在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取得实际成效得5分;属于工业“六基”领域、中华老字号名录或企业主导产品服务关键产业链重点龙头企业的3分;不属于以上情况得0分。 | |||
15 | 精细化指标(25分) | 数字化水平三级以上得5分,二级得3分,一级得0分。 | ||
16 | 质量管理水平(每满足一项得3分,最高不超过5分),A.获得省级以上质量奖荣誉;B.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获得 ISO9001 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C.拥有自主品牌;D.参与制修订标准。 | |||
17 | 上年度净利润率在10%以上得10分,8%-10%得8分,6%-8%得6分,4%-6%得4分,2%-4%得2分,2%以下得0分。 | |||
18 | 上年度资产负债率在50%以下得5分,50%-60%得3分,60%-70%得1分,70%以上得0分。 | |||
19 | 特色化指标(15分) | 企业属于“5+1”现代工业体系、“4+6”现代服务业体系、“10+3”现代农业体系的得5分,不属于的得0分。 | ||
20 | 企业获认定为国家级首台(套)、绿色制造示范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智能(互联)工厂、数字化车间,满足一项及以上的得5分;企业获认定为省级首台(套)、绿色制造示范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智能(互联)工厂、数字化车间、节水型企业、近三年获得“创客中国·创业天府”四川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优胜奖及以上名次,满足一项及以上的得3分;不属于的得0分。 | |||
21 | 企业在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超过10%,或位居全国前三得5分;企业在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十或本省前五得4分;企业在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位居本省前十得3分;不属于以上情况得0分 | |||
22 | 创新能力指标(35分) | 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拥有Ⅰ类高价值知识产权1项以上得10分;自主研发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得8分;拥有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得6分;Ⅱ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得2分;以上均不符合得0分。 | ||
23 | 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500万元以上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10%以上得10分;研发费用总额400-5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8%-10%得8分;研发费用总额300-4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6%-8%得6分;研发费用总额200-3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4%-6%得4分;研发费用总额100-2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3%-4%得2分;不属于以上情况得0分。 | |||
24 | 上年度研发人员占比在20%以上得5分,10%-20%得3分,5%-10%得1分,5%以下得0分。 | |||
25 | 建立研发机构,级别为国家级的得10分,省级的得8分,市级的得4分,市级以下(不含)得2分,未建立研发机构得0分。 | |||
各项总分 |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区(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盖章) 批次:2023年度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报类型 | 原认定批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情况说明(不超过100字) | “直通车”条件 |
1 | ||||||
2 | ||||||
…… |
备注:1.“申报类型”选填“新认定”“复核”;“原认定批次”仅复核企业填写,选填“20xx年度”。
2.“直通车条件”是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中“认定条件”“4.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所列“(1)”“(2)”“(3)”“(4)”,据实填写编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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