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成都市乡村振兴局 成都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2023年成都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部分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成农计〔2023〕2号)要求,按“村(户)申报、镇(街道)审核、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定)、市级备案”的申报流程,开展项目库编报流程工作。在充分听取群众发展意愿,提出项目清单,经村两委或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公示无异议。火井镇召开党委会议复审、公示无异议,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相关人员对火井镇拟入库项目的科学性、合规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了论证审查,经公示无异议,上报经中共邛崃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现将入库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2月21日-3月2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向邛崃市农业农村局秘书科(扶贫)(028—88762718)、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028-88798285),电话、书面反映或面谈,我们将及时受理,认真处理。
特此公示。
附件:邛崃市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汇总表
邛崃市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汇总表
邛崃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