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广安市合同信用建设工作,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四川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0—2021年度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通知》(川市监发〔2022〕74号)要求,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7月15日启动2020-2021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
一、“守合同重信用”申报原则
1.企业自愿参加;
2.公开、公平、公正;
3.社会监督;
4.动态监管。
二、“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分级
省级、市级、县级
三、企业申请“守合同重信用”公示需满足的条件
1.应依法设立满三年;
2.企业和品牌具有社会影响力;
3.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
4.合同行为规范;
5.合同履约状况良好;
6.经营效益达到较高水平;
7.社会信誉好;
8.申请上一级“守合同重信用”公示的企业,应是下一级市场监管部门连续公示满两年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四、“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公示程序
1.企业申请公示,应当向住所地县级以上(含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申请;
2.省级“守重”实行在线申报,企业使用非IE内核浏览器(包括IE浏览器或其他浏览器兼容模式)访问网址:http://182.131.3.112:8029/netccredit,市级、县级“守重”实行现场申报,不通过网址申报;
3.省级、市级、县级“守重”申报成功后,通过访问网址http://182.131.3.112:8029/netccredit下载打印《四川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与《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申报材料一并提交住所地市场监管部门;
4.企业申请“守重”公示,应按《办法》规定提交书面材料,并对所提交的“守重”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
5.公示申请受理机关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6.对初审合格的企业,公示申请受理机关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使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征询企业信用状况;
7.对初审和征求意见无异议的申请公示企业,公示机关按照四川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标准体系进行评价;
8.公示机关综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开展情况、企业存量等因素确定公示企业数量,根据评价结果确定公示名单,并通过门户网站或当地主流媒体等平台予以公示;
9.公示机关向公示企业出具《“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明》。
五、“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有关工作时间安排
1.企业申报:7月15日至8月31日;
2.初审、推荐:9月1日至10月31日;
3.公示:11月1日至11月30日。
六、工作咨询联系方式
序号 | 姓名 | 区划 | 科(股)室 | 固定电话 |
1 | 贺 瑶 | 市局 | 网监科 | 0826-2609708 |
2 | 文嫦瑜 | 广安区局 | 市场秩序监管股 | 0826-2341591 |
3 | 刘 强 | 前锋区局 | 网监股 | 13518398770 |
4 | 贺 勇 | 华蓥市局 | 市场价格股 | 0826-4833723 |
5 | 何 苗 | 岳池县局 | 市场交易监督管理股 | 0826-5233004 |
6 | 黄海明 | 武胜县局 | 网监股 | 0826-6233799 |
7 | 杜 诗 | 邻水县局 | 网络监管股 | 0826-3227099 |
8 | 蒋春梅 | 经开区分局 | 消保综合股 | 18980321856 |
9 | 范 巍 | 经开区分局(原枣山分局业务) | 综合业务股 | 16683255333 |
咨询热线:138-8052-2077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9:00
周六至周日 9: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