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W-407号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开展2022年度“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工业无人机产业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口岸物流办,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航空航天产业联盟,有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实施办法》(成组通〔2022〕30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成委人才办〔2022〕10号)的部署安排,现将开展“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工业无人机产业链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2022年“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工业无人机产业链项目支持对象总名额为10名。其中,链主企业的支持名额不超过6名,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的支持名额为3名左右,招商引智企业(项目)名额为1名左右,具体名额根据推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热爱航空航天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龄一般应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贡献突出或急需紧缺人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3.全职引进或新培养的,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在蓉缴纳社会保险(含在蓉工作但四川省直接缴纳社会保险的)和个人所得税。
4.包括但不限于:
(1)工业无人机总体、飞控系统、航电系统、数据链路、任务载荷、先进材料、实时仿真系统或引进国外先进整机、关键零部件生产线的项目主要负责人或核心技术人员;
(2)积极推动工业无人机应用平台研发、应用场景开拓的无人机运营企业关键项目主要负责人、核心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
(3)积极争取国家航空领域重大装备、重要产业项目落户成都,并发挥重要作用的项目主要负责人、核心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
(4)积极争取国际业务份额,在提升全球供应链层级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核心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
(二)其他条件
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在工业无人机产业链领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负责人主持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重大预研课题(含在军队总部或军兵种申请的同级别项目),取得技术上重大进展和突破性成果,提升我市在该细分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2.国家级或省级创新中心、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负责人,并在我市实现项目成果转化。
3.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项。
4.获得国家级行业主管部门,或航天科技、航天科工、航空工业、中国航发、中国电科等军工集团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等称号之一。
5.拥有本专业的重大技术发明或革新,取得授权发明(排名前三)2项以上,并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
6.学术造诣深厚,对本专业领域有精深研究,自主创新产品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在核心技术刊物发表论文3篇以上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1部(排名前三)以上。
7.在已实现整机销售的产品(合同额累计超过5000万)中,担任技术负责人或核心技术人员。
8.为我市引进重大项目发挥核心作用的项目负责人。
9.具有5年以上国内外行业领域知名企业中层管理干部及以上职务,并获得过市级以上政府部门或组织表彰的个人。
10.具有丰富的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经验,在组织企业开展管理创新,建立现代管理体系,在发展战略、资本运作、市场开拓、科技和商业模式创新等相关方面成绩显著,对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发挥重要作用的管理人员。
11.具有从事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市场开拓、型号任务生产管理等3个以上重点项目或管理案例的经营管理人员。
12.为地方经济做出突出贡献,带动地方就业人数500人以上的企业管理人员。
13.具有其它特殊才能和突出贡献的人才。
三、遴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
工业无人机产业链产业领军人才的推荐分链主企业、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招商引智企业(项目)三个类别开展。
1.第一类:链主企业
(1)企业申报。企业结合主营业务方向,根据工业无人机产业链链主企业标准,填写《成都市工业无人机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表》(见附件1),经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核实盖章后,于7月3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链主企业推荐表报送市经信局。
(2)确定链主企业。市经信局会同市口岸物流办、市航空航天产业联盟,邀请相关产业领域专家,于8月10日前确定链主企业名单及分配名额。
(3)企业开展自评。链主企业根据分配名额、领军人才条件开展内部评选,确定初步人选。
(4)提交初步人选。初步人选在企业办公地或企业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后,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3)于8月20日前报市经信局。
2.第二类: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
(1)成立评选委员会。由市经信局、市口岸物流办牵头,联合链主企业、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产投基金、公共平台等共同组建工业无人机产业链评选委员会。
(2)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人才按申报通知要求,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3),经所在企业审核后,于8月10日前报企业所在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
(3)区(市)县审核。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推荐人选基本条件审核后,于8月15日前汇总报工业无人机产业链评选委员会。
(4)开展评选。评选委员会结合人才技术水平、业绩成果和经济社会贡献等方面进行综合评选,确定初步人选。
3.第三类:招商引智企业(项目)
(1)确定推荐名额。市经信局会同市投促局根据上一年度工业无人机产业链新注册落地的企业(项目)数量、投资额度、项目能级等情况,于8月10日前明确具有推荐权的区(市)县名单及名额分配。
(2)区(市)县推荐。围绕开展促进招商引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分配名额,对照产业领军人才标准,从上一年度新引进落地(需为2021年1月1日后注册落地的企业〈项目〉)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高能级项目和强链补链项目中推荐人才,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3),于8月15日前报市经信局。
(3)市级部门联审。市经信局会同市投促局对企业(项目)情况、推荐人选条件进行审核评选后,确定初步人选。
(二)初审。市经信局会同市口岸物流办对初步人选进行审核,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后,形成产业领军人才建议人选名单,以党组名义报市委组织部。
(三)复审。市委组织部征求公安、法院、检察院、税务、国安等部门意见,对产业领军人才建议人选名单进行综合审查。
(四)公示。采取适当方式对通过审查的拟授人选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确定人选。公示无异议的拟授人选,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按程序确定为产业领军人才,颁发入选证书。
四、链主企业标准
(一)基本条件
1.企业工商注册在成都市满三年以上,税务解缴关系在成都市,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2、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对象。
3.企业经营活动中在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消防安全、税务等方面,近三年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
(二)发展规模条件(应至少符合以下3点条件)
1.上一年度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
2.企业员工100人以上。
3.主导参与国家级标准制定5项以上,或行业标准制定10项以上。
4.具备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称号1项以上。
5.拥有2型以上大型无人机或4型以上中小型无人机产品实现市场投放。
五、有关要求
(一)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和审核把关工作,真正把能够补齐短板、攻克技术、引领发展的产业领军人才遴选出来。
(二)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注重加强与本单位人才培养项目的衔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人才遴选机制,将赋予的人才评审权用好,真正形成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培养机制、有利于人尽其才的使用机制、有利于人才各展其能的激励机制、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竞争机制。建立有效的自我约束和外部监督机制,如有用不好授权、履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用人单位今后5年的人才评审权。
(三)用人单位和个人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如有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申报人今后5年的申报资格。
(四)“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入选者不得再次申报。同一申报人不得重复申报“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多个项目。在管理期内的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天府峨眉计划、天府青城计划、蓉漂计划、蓉城英才计划等国家、省、市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不得申报“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
(五)请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按照时间节点将以下材料报送至相应单位:
(1)《成都市工业无人机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表》(附件1)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加盖鲜章)3份及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文件);
(2)《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加盖鲜章)3份及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文件);
(3)《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见附件3)及附件材料纸质版(加盖鲜章)3份及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文件)(申报书在前、附件材料在后统一装订成册,起脊装订,封面、封底统一用110克以上白色A4亚光纸胶装,正文用A4纸双面印刷)。
六、联系方式
1.市经信局:阿比拉涅
联系电话:61881611,18782992617
电子邮箱:449603815@qq.com
2.市口岸物流办:孙凡松
联系电话:61884019,18628263906
附件:1.成都市工业无人机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表
2.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
3.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15日
附件1
编号
成都市工业无人机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书
申 报 单 位 | |
所 属 区 域 | |
联 系 人 | |
联 系 电 话 |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制
年 月 日
基本信息 | |||||
单位名称 | |||||
注册地址 | 注册时间 | ||||
单位性质 | 法人代表 | ||||
核算方式 | 是否 独立法人 | ||||
上年末员工人数 | 所属行业 | ||||
发展规模 | |||||
研发制造类 | 专利数量 | 运营服务类 | 航线数量 | ||
创新发展认定情况 | 资质获取情况 | ||||
“十三五”期间经济指标 | 年度 | 纳税金额 (万元) | 营 收 (亿元) | 营 收 增长率 | |
2017 | |||||
2018 | |||||
2019 | |||||
2020 | |||||
2021 | |||||
主导参与制定标准数量 | 国际级 | 国家级(含军标) | 行业级 | ||
企业简介 | |||||
(主要包括现状规模、人才队伍、核心产品或服务、技术实力、市场占有率和荣誉奖励等内容,特别是突出体现企业创新、产业优势、产业带动等方面。) | |||||
本单位承诺: 一、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对象。 二、企业经营活动中在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消防安全、税务等方面,近三年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 三、上述申报信息真实有效,如有虚报、谎报信息,愿承担为此带来的后果。
企业:(盖章) | |||||
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意见 |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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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联审意见 | |||||
联审专家组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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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无人机产业链牵头单位意见 |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填写说明:
1. 法人资格:填是否独立法人资格;
2. 核算方式:填写是否独立核算;
3. 单位性质:填写国有企业(含控股)、民营企业、其他;
4. 创新发展认定情况:填写国家级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及创新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
5. 取得资质情况:运营服务类企业填写取得CAAC、EASA、FAA、武器装备承制许可资质等;
6. 申报书全部栏目须提供相关印证材料。例如:“企业信用情况”,可登录中国信用网截图作为印证。
附件2
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填报日期: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政治 面貌 | 身份证号码/护照 号码 | 出生 年月 | 最高学历学位 | 毕业 院校 | 专业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专业 技术 职称 | 专业 领域 | 专业方向 | 申报 类别 | 企业所属产业链 | 企业注册地所在区(市)县 | 联系 方式 | 备注 |
1 | 张三 | 男 | 中国 | 中共党员 | ××× ××× | 1970.01 | 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 ×× 大学 | 集成电路工程 | 成都xx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 | 高级 工程师 | 电子信息 | 集成电路 | 链主企业/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招商引智企业(项目) | 集成 电路 | 成都 高新区 | 13×××× | |
2 |
附件3
编号
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
(工业无人机产业链)
申 报 人 | |
推 荐 企 业 | |
申 报 类 别 | |
所 属 产 业 | |
所 在 区 县 | |
联 系 人 | |
联 系 电 话 |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 制 |
年 月 日
基本信息 | ||||||||
姓 名 | 中 文 | 性 别 | 两寸免冠 彩色近照 | |||||
外 文 | 国 籍 | |||||||
出生年月 | 出生地 | |||||||
民 族 | 政治面貌 | |||||||
有效身份证件 类型及编号 | ||||||||
最高学历学位 | 毕业院校 | 专 业 | ||||||
现任职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行政职务 (岗位) | 从事专业方向 | |||||||
专业技术职称 | 职业技能等级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工 作 经 历 | 职 务 | 时 间 | 国 家 | 单 位 | ||||
主要成果(近五年) | |||||||||
1.主持(参与)的具体项目(课题、展会、赛事等) | |||||||||
名称和性质 | 起止时间 | 经费总额 | 经费来源 | 承担职务和具体任务 | |||||
2.授权专利 | |||||||||
专利名称 | 专利类别 | 专利所有者 (排序) | 授权国家 | 专利 保护期 | |||||
3.获得奖项或荣誉 | |||||||||
奖项(荣誉) 名称 | 级别 | 颁发机构 | 颁发时间 | ||||||
4.代表性论文(论著)、艺术(设计)作品等 | |||||||||
名 称 | 类 别 | 发表时间 | 作者 (排序) | 收录情况 | |||||
5.学术(技术、协会)组织任职(兼职)情况 | |||||||||
组织名称 | 职务 | 任职(兼职)期限 | 承担任务 | ||||||
业绩评价 | ||
(除上述成果外,申报人需要说明的主要工作业绩,例如能否发挥创新创业表率、如何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产生何种社会经济效益、在产业领域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以及其他突出贡献等,简要提供1—2个典型案例。)
本人承诺: 1.以上申报材料中所有信息真实、合法、有效。 2.个人遵纪守法,不存在违纪违法行为。 3.个人征信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行为。 4.不发生知识产权侵权问题、不泄露任职单位商业秘密、不违反相关国家兼职取酬和科研经费管理规定及已入选其他人才计划的约定事项。 5.管理期内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对资金使用、到岗情况、工作绩效等方面的监督,并如实提供相应证明。
申报人签字: 年 月 日 | ||
用人单位纪检监察机关或党组织意见 | ||
(由申报人所在的纪检监察机关或党组织填写,对申报人的廉洁从业、党风廉政等情况提出鉴定意见。)
纪检监察机关或党组织(公章) 年 月 日 | ||
用人单位意见 | ||
(由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填写,请简要说明对产业链强链补链的贡献,推荐申报人的主要理由,对申报人的支持条件等内容。)
本单位承诺: 1.已对申报人的知识产权、竞业禁止、保密约定等情况进行一一核查,申报人有关信息属实,特推荐申报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 2.积极配合重点产业链牵头市级部门,做好对入选者的培养、使用、管理、服务等工作,为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区(市)县相关部门意见 (此栏仅在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招商引智企业〈项目〉 推荐人选时填写) | ||
区(市)县投促部门(公章) 区(市)县相关产业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投促部门仅在招商引智企业〈项目〉推荐人选时盖章) | ||
评选委员会意见(此栏仅在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推荐人选时填写) | ||
评选委员会专家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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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投促局意见(此栏仅在招商引智企业〈项目〉推荐人选时填写) |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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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产业链牵头市级部门意见 |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填写说明
一、填写要求
A.请按照《填写说明》的要求,全面、真实、有效填写信息,不得空项、漏项。
B.表达要简明、严谨。外来语请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表格、空格可另附页。所有填写信息除签名、日期外其他均须机打。
二、申报书封面
(一)编号
不填写。
(二)产业链
填写所属重点产业链名称。
(三)申报人
指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的申报者本人。请填写中文(外文)名。
(四)推荐企业
指申报人所在企业。
(五)申报类别
指链主企业、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招商引智企业(项目)。
(六)所属产业链
指申报人所在的重点产业链。
(七)所在区(市)县
指申报人所在企业注册地所在的区(市)县。
(八)联系人
指推荐企业指定的联系人。
(九)联系电话
指推荐企业指定联系人的手机号码。
三、申报书正文
(一)姓名
用字要固定、规范,长度在2—10个汉字之间。英文名请写全称。
(二)照片
为近期两寸正面免冠证件照,同时提供电子版。
(三)国籍
指申报人目前的国籍。
(四)出生年月
请参考“1980.02”格式填写。
(五)出生地
如在国内出生,请按“××省(区、市)××市(县)”格式填写;出生地在国(境)外的,请填写出生国家、地区。
(六)民族
请按“××族”格式填写。
(七)政治面貌
请按国家规范填写,如“中共党员”“民盟盟员”“民进会员”等。
(八)有效身份证件类型及编号
指身份证、护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九)最高学历学位
以申报人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准。学历包括研究生学历、大学本科学历、大学专科学历、中专学历、高中学历、初中学历;学位包括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学士学位。
(十)毕业院校及专业
请填写申报人最高学历毕业证书中的毕业院校、专业。
(十一)现任职单位名称及单位地址
请准确填写目前任职单位全称,地址精确到门牌号。
(十二)行政职务(岗位)
请填写申报人目前的岗位安排情况。如同时在我市高校、科研单位兼职的,务必在此栏注明相关情况。
(十三)从事专业方向
指申报人在现任职单位具体从事的工作领域或研究方向等。
(十四)专业技术职称
以申报人获得的本系列最高资格等级为准。
(十五)职业技能等级
以申报人获得的最高职业技能等级为准。
(十六)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请填写申报人的常用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
(十七)工作经历
简要、完整描述申报人的工作经历。请写明每阶段经历的所在国家、单位、职务,兼职经历请注明。每段经历均应有明确的起始和终止日期,且两段经历之间的日期应无缝衔接,具体到月份(如2000.01—2000.12)。工作经历中无需描述工作业绩。
(十八)主要成果
主要成果指申报人近五年取得的成果,可附页:
主持(参与)过的重大项目(课题)、策划(引进)的展会或运营(引办)的赛事等。包括起止时间、性质、经费总额和来源、申报人的具体职位和承担任务。
主要的授权专利。请列出保护期、名称、类别、授权国家、专利所有人等;产品请标明目前的市场化程度。
获得的市级及以上重要奖项或荣誉,注明颁发机构和获奖时间。
最能体现申报人业绩水平的代表性论文(论著)、或艺术(设计)作品。包括名称、类别、发表时间、作者排序、收录载体,其中论文通讯作者请用“*”注明。
曾经或正在国际、国内学术或技术(协会)组织任职或兼职情况等,注明所任职务和期限以及在组织机构内承担的任务等。
填写时请客观描述,突出重点,言简意赅。请同时提供相关材料作为附件。
(十九)业绩评价
指除“主要成果”涵盖范围之外,申报人对照评选条件要求还需进一步说明的工作业绩。例如能否发挥创新创业表率、如何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产生何种社会经济效益、在产业领域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以及其他突出贡献等,简要提供1—2个典型案例,可附页。
请申报人认真阅读“本人承诺”部分并亲笔签字,请勿由他人代签,如申报人在国外(境外)无法签字的,可另附承诺书和签字。
(二十)用人单位纪检监察机关或党组织意见
由申报人所在的纪检监察机关或党组织填写,对申报人的廉洁从业、党风廉政等情况提出鉴定意见。
(二十一)用人单位意见
由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填写。请简要说明:
对产业链强链补链的贡献。申报人所在单位工商税务关系在成都市/研发的产品用于产业链建设/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且与产业链的企业在产业链上形成上下游关系等。
推荐申报人的主要理由。对照申报条件对申报人的专业领域、工作能力以及实质性成果进行量化或详细描述。注意避免简单重复申报人在“主要成果”“业绩评价”栏中填写的内容。
对申报人的支持条件。即从用人单位角度,为申报人提供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包括工作平台、职务、薪酬、住房等。用人单位应对申报人有关信息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对支持条件做出承诺。由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十二)区(市)县相关部门意见
此栏仅在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招商引智企业(项目)推荐人选时,若为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推荐人选,由区(市)县相关产业部门填写,对推荐人选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招商引智企业(项目)推荐人选时,由区(市)县投促部门,对招商引智企业(项目)进行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区(市)县相关产业部门,对推荐人选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十三)评选委员会意见
此栏仅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推荐人选时填写,由评选委员会对用人单位推荐人才的技术水平、业绩成果和经济社会贡献作出综合评判并说明推荐理由。评选委员会专家集体签字。
(二十四)市投促局意见
此栏仅在招商引智企业(项目)推荐人选时填写,由市投促局对招商引智企业(项目)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十五)重点产业链牵头市级部门意见
由各重点产业链牵头市级部门填写,主要对申报人有关信息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十六)附件
主要包括:
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所在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与所在企业签订的正式工作合同复印件;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为国〈境〉外学历,请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
在海外和国内任职的证明材料;
有代表性的成果、论著、专利、奖励、荣誉称号等复印件;
与学术、技术、艺术水平及业绩贡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为外文,请同时翻译为中文并加盖单位公章;
对推动产业链强链补链有突出贡献的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需要补充提交的材料。
四、其他
申报书和附件材料需统一装订成册,装订要求为:起脊装订,申报书在前、附件材料在后装订成册,封面、封底统一用110克以上白色A4亚光纸胶装,正文用A4纸双页印刷。报送材料包括:纸质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一式XX份,并同时报送电子文本。
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22年7月15日印发
咨询热线:138-8052-2077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9:00
周六至周日 9:00-18:00